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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律师”包含算法特征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发布时间:2021-01-07 07:37
  2019年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包含算法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可以被授予专利。"智能律师",即"一种通过计算机程序和合规化流程设计的商业方法"是否能够被授予发明专利引发争议。"智能律师"不是单纯的智力活动规则,而是包含"算法+技术"的客观化成果。"智能律师"无论是用"三步法"还是"KSR标准"进行创造性判断,均无法否认其"非显而易见性"。鉴于2019年《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特别强调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适用整体评价原则,"智能律师"适用"协同效果作用"判断后,其总的技术效果大于各组合部分效果总和,且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因此具有创造性。 

【文章来源】: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0,(10)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智能律师”是“算法+技术”的客观化成果
    2.1“算法+技术”与智力活动规则不同
    2.2“智能律师”专利审查的创造性判断
3“智能律师”创造性判断之“非显而易见性”
    3.1“智能律师”的“非显而易见性”判断
    3.2 KSR标准下的“非显而易见性”判断
4 完善包含算法特征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建议
    4.1 人工智能领域强调适用整体评价原则
    4.2 包含算法特征发明创造性的审查建议
5 结语



本文编号:296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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