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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08 01:49
  我国农村集体组织通过宅基地使用权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提供了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居住场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有效的保障制度,本集体组织中的成员通常是无偿的方式取得、占有并且没有期限限制。但是随着农民外出务工以及乡镇企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农民对这种福利性居住权的依赖性已经逐渐降低,宅基地使用权过度强调保障功能其所带来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已经影响到国家刺激内需的战略需求,以及农村经济、城镇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在现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本文想通过债权中的租赁权来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研究,笔者结合现行法及其有关政策将本文分为四个部分来对宅基地租赁权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宅基地租赁权的概念和法学界对其性质存在两种不同的争议。笔者认为农村宅基地租赁权是债权。此外,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目的是在宏观上放活农村土地从而刺激农村经济,推动城镇化发展;在微观上平衡利益各方的需求,让利于农民。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是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宅基地及其上农屋长时间闲置无人居住,本来我国就长期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尴尬窘境,土地资源不但没...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概述
    (一)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概念和性质
    (二)构建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根本目的
二、构建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原因
    (一)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产生诸多问题
        1、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长时间闲置无人居住,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2、农民进入城市的脚步困难,城市人在农村置业得不到法律保护
        3、隐形交易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以债权模式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加以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以债权模式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加以规范的必要性
        2、以债权模式进行流转的可行性
三、农村宅基地租赁权关键因素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租赁权主体
        1、对出租人的认定
        2、对承租方的认定
    (二)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客体
    (三)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期限
    (四)基于流转方式的不同对农村宅基地租赁权进行分类
    (五)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租金
        1、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租金大小
        2、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租金的归属
    (六)农村房产继承通过农村宅基地租赁权得到很好解决
    (七)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意义
四、对农村宅基地租赁权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一)在《合同法》中构建农村宅基地租赁权制度
    (二)完善农村的确权登记和福利保障
    (三)根据地域的不同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租赁权的立法
    (四)处理好农村宅基地租赁权中的公平和效率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本文编号:29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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