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安全保障义务视角下不作为的侵权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5 08:22
  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克服传统侵权理论之不足而发展起来的。认可其兼有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双重属性,有利于受害人权益的周全保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以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义务人没有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没有主动启动具有法律意义的因果链。因此,其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较之作为侵权责任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对不作为违法性、可非难性(即过错)以及因果关系的判断上。对于第三人介入的侵权,宜将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限缩为:第三人故意侵权,安保义务人过失侵权的情形,进而在立法上赋予该情形下安保义务人追偿权。 

【文章来源】: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安全保障义务之缘起
二、安全保障义务之性质
三、安全保障义务视角下不作为侵权责任构成之难点
    (一)安全保障义务人不作为的违法性和可非难性判断
    (二)关于因果关系判断
四、安全保障义务视角下不作为侵权责任之承担
    (一)关于补充责任适用
    (二)关于补充责任人追偿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安全保障义务:属性识别与责任分配——兼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第973条[J]. 侯国跃,刘玖林.  北方法学. 2020(01)
[2]违反安保义务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冲突与立法选择[J]. 谢鸿飞.  法学. 2019(02)
[3]安全保障义务的扩展适用与违法性判断标准的发展[J]. 刘召成.  法学. 2014(05)
[4]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相应的补充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12条和第37条第2款的关系为中心[J]. 孙维飞.  东方法学. 2014(03)
[5]合同保护义务的体系定位[J]. 张家勇.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6)
[6]论法律的安全价值[J]. 安东.  法学评论. 2012(03)
[7]侵权补充责任类型的反思与重定[J]. 刘海安.  政治与法律. 2012(02)
[8]不作为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视角[J]. 吴祖祥.  求索. 2011(05)



本文编号:297857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7857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110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