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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共享背景下我国数字图片版权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0 23:33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得摄影由艺术门类向产业门类转型,在整个摄影市场中,摄影器材市场和图片市场占据了绝大部分比重。宽带速度的提高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图片这一内容搭载形式成为了用户最喜爱的内容形式,技术的提高促进了读图时代的来临,各类手机摄影应用的研发使得摄影创作的门槛和成本大幅度降低,全民刮起了“摄影热”。在种种背景下,图片的需求量飞速攀升,图片市场迅速兴起,网络图片公司、商业图片库、图片网等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然而在图片市场大热的背后,版权问题却日益突显。和国外相比,我国公民版权意识整体薄弱,相关版权的认定和保护机制也不太完善,在数字时代下,图片盗版比起从前更加难以防范,图片市场版权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在本文的绪论中,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总结出了目前国内外对于图片版权的研究现状与大致方向,对文中涉及到的主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当前我国数字图片版权发展环境复杂,笔者在第二章中将这种复杂的环境总结为了三个时期,即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期、图片行业扩张期以及版权问题突显期,在厘清这三个时期的特点的同时对现有版权保护措施进行归纳和分析,以期对数字图片版权发展状况完成初步的了解。本文的第三章为实证分析... 

【文章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全网共享背景下我国数字图片版权保护研究


“是否存在图片侵权现象”比例图

比例图,图片


26图 3.3 “他人是否未经本人许可引用或获取过本人图片”比例图3.3.2 处理措施侵权问题时有发生,不同的媒体,不同的企业对于图片侵权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区别。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如果平台上的图片被他人侵权,一般会有以下处理方式,一是向侵权方发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二是要求索赔,如果对方侵权行为严重,且不配合被侵权方,那么公司可能会提出法律诉讼。例如在报社里,如果有多名编辑或记者发现侵权情况,报社的编委办就会通过法务部门和对方取得联系,并且要求对方删除图片,真正提出索赔的情况相对较少,走法律诉讼程序的就更少了。四川新闻网副总编贾强表示,实际上,每年引用和转载他们图片的单位有很多,在这些转载使用图片的单位中,绝大部分是出现在“白名单”上的媒体,除去付费使用了图片的公司和企业,只有极少部分属于侵权一方,因此他们并没有一一筛查哪些属于侵权行为,因为不管是筛查侵权还是打官司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此外,大力筛查并打击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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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会采取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向侵权方发送所谓的“沟”,通过协商解决侵权问题,若侵权方选择回避,公司将发送“律师函”进告,如果侵权方长期不予回复,视觉中国会直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据查网站统计,自 2005 年视觉中国集团旗下品牌 Getty Images China 华盖创像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至今,涉及版权相关的法律诉讼已经达到 5220 条 2019 年 1 月至 2 月一个月间法律诉讼就有 22 条,图 3.4 为部分诉讼展示


本文编号:298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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