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诉华多侵犯著作权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1-01-29 07:18
近年来,游戏产业飞速发展,也衍生出了游戏直播产业,而由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对于游戏直播的各项权利归属规定尚不明确,在直播产业发展起来的几年里就引发很多游戏开发者与直播平台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2017年10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纸判决将此问题推向公众视野,案中原被告全名分别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与华多公司,网易公司认为华多公司在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召集、签约大量游戏主播以直播、录播或者转播的方式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属于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此案牵出了一系列现阶段亟待解决的关于游戏直播著作权的问题。针对此案二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如游戏画面定性问题;游戏直播行为定性问题;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保护范围的问题。通过法理分析,得出未经主播操作的游戏画面应当认定为预设游戏画面,其中包括美术作品与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直播行为属于未经开发商授权的演绎行为,该行为符合美国四要素法认定的合理使用;为避免著作权人垄断版权市场,著作权人专有权利应当合理限制。在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的数字信息化时代,此案的出现对于我国《著作权法》革新具有一定的...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内容
1.3.1 研究框架
1.3.2 研究方法
1.3.3 创新之处
第2章 案情概述
2.1 基本案情
2.2 法院审理情况
2.3 争议焦点
2.3.1 关于游戏画面的定性
2.3.2 关于直播行为的定性
2.3.3 关于直播许可权的来源
第3章 对本案争议焦点的法理分析
3.1 游戏画面著作权定性分析
3.1.1 游戏画面的著作权定性中的利益平衡
3.1.2 游戏画面类电影作品分析
3.1.3 游戏直播画面属于未经许可形成的演绎作品
3.2 游戏直播行为定性分析
3.2.1 合理使用四要素
3.2.2 关于商业行为
3.2.3 关于转换性使用
3.2.4 关于原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
3.3 游戏软件著作权边界问题分析
3.3.1 合理使用与著作权边界问题探析
3.3.2 关于兜底条款适用规则
第4章 “网易诉华多案”启示与建议
4.1 预设游戏画面与游戏运行画面应当区分认定
4.2 应当对游戏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作出限制
4.3 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006503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内容
1.3.1 研究框架
1.3.2 研究方法
1.3.3 创新之处
第2章 案情概述
2.1 基本案情
2.2 法院审理情况
2.3 争议焦点
2.3.1 关于游戏画面的定性
2.3.2 关于直播行为的定性
2.3.3 关于直播许可权的来源
第3章 对本案争议焦点的法理分析
3.1 游戏画面著作权定性分析
3.1.1 游戏画面的著作权定性中的利益平衡
3.1.2 游戏画面类电影作品分析
3.1.3 游戏直播画面属于未经许可形成的演绎作品
3.2 游戏直播行为定性分析
3.2.1 合理使用四要素
3.2.2 关于商业行为
3.2.3 关于转换性使用
3.2.4 关于原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
3.3 游戏软件著作权边界问题分析
3.3.1 合理使用与著作权边界问题探析
3.3.2 关于兜底条款适用规则
第4章 “网易诉华多案”启示与建议
4.1 预设游戏画面与游戏运行画面应当区分认定
4.2 应当对游戏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作出限制
4.3 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00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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