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权与个人信息权关系的厘清
发布时间:2021-01-30 21:18
个人数据权不同于个人信息权。在网络世界里,个人数据权保护的是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而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则是信息主体合法获得的,并转化为信息的个人数据。个人信息之于信息主体,是因为其能够作为个人信息而具有财产意义,因而个人信息权为财产权,为典型民事权利;而个人数据之于数据主体,不是因为其具有财产意义,而是因为其与数据主体不可分离,因此个人数据权不是财产权,而是人格权。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与数据主体的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非经数据主体的同意,信息主体不得私自搜集、处理、利用和传输其个人数据。简言之,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具有自决权,而信息主体对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则不具有自决权。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23(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个人数据权和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和主体不同
(一)在内容上
(二)主体不同
二、个人信息权是财产权,个人数据权是人格权
三、个人数据权是自决权,个人信息权则不是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们为什么需要权利?——论权利的独立性和必要性[J]. 吴然.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2]数据开放环境下个人数据权保护的研究[J]. 张毅菁. 情报杂志. 2016(06)
[3]论同意不是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J]. 任龙龙. 政治与法律. 2016(01)
[4]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及其检讨——兼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之保护客体[J]. 杨芳. 比较法研究. 2015(06)
[5]信息论视角下个人信息的价值——兼对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检讨[J]. 谢远扬. 清华法学. 2015(03)
[6]两岸四地的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J]. 李建新. 法学. 2013(07)
[7]比较法上的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J]. 贺栩栩. 比较法研究. 2013(02)
[8]论个人信息之商品化[J]. 郭明龙. 法学论坛. 2012(06)
[9]个人信息权的法哲学论纲[J]. 张莉. 河北法学. 2010(02)
[10]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J]. 刘德良. 法学研究. 2007(03)
本文编号:3009604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23(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个人数据权和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和主体不同
(一)在内容上
(二)主体不同
二、个人信息权是财产权,个人数据权是人格权
三、个人数据权是自决权,个人信息权则不是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们为什么需要权利?——论权利的独立性和必要性[J]. 吴然.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2]数据开放环境下个人数据权保护的研究[J]. 张毅菁. 情报杂志. 2016(06)
[3]论同意不是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J]. 任龙龙. 政治与法律. 2016(01)
[4]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及其检讨——兼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之保护客体[J]. 杨芳. 比较法研究. 2015(06)
[5]信息论视角下个人信息的价值——兼对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检讨[J]. 谢远扬. 清华法学. 2015(03)
[6]两岸四地的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J]. 李建新. 法学. 2013(07)
[7]比较法上的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J]. 贺栩栩. 比较法研究. 2013(02)
[8]论个人信息之商品化[J]. 郭明龙. 法学论坛. 2012(06)
[9]个人信息权的法哲学论纲[J]. 张莉. 河北法学. 2010(02)
[10]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J]. 刘德良. 法学研究. 2007(03)
本文编号:300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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