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重大疫情下个人隐私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1-02-16 17:3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不仅对全球范围内的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是对各国现代化治理水平的考验与挑战。严峻的防疫形势下,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联防联控措施,但一切决策都应建立在对各地防疫情况的精准把握之下,因而对于群众普遍的信息搜集成了疫情防控的基础手段。配合有关机关进行出入场所信息登记,进行体温测量等信息收集行为成为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问题在于,在信息收集、传递与加工利用的过程中,公民个人隐私被不正当获取、披露及利用的风险也随之加大。我国立法对于疫情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并不健全,应当通过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系、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等措施,防范疫情下公民隐私的不正当利用行为。
【文章来源】: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32(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 重大疫情下隐私权的价值理论基础
第一, 个人隐私具有个人独特性。
第二, 个人隐私利益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
第三, 个人隐私具有经济上的价值。
二、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立法现状与法律困境
(一)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二)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之法律困境
1.隐私与个人信息区别不清
2.缺乏相关配套制度
三、疫情工作中完善隐私权的构想和建议
(一)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系
1.提高防疫期间个人隐私保护水平
2.建立重大疫情防控个人隐私保护制度体系
3.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个人信息加工处理
(二)个人信息去识别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36694
【文章来源】: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32(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 重大疫情下隐私权的价值理论基础
第一, 个人隐私具有个人独特性。
第二, 个人隐私利益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
第三, 个人隐私具有经济上的价值。
二、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立法现状与法律困境
(一)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二)疫情中我国隐私权保护之法律困境
1.隐私与个人信息区别不清
2.缺乏相关配套制度
三、疫情工作中完善隐私权的构想和建议
(一)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系
1.提高防疫期间个人隐私保护水平
2.建立重大疫情防控个人隐私保护制度体系
3.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个人信息加工处理
(二)个人信息去识别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3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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