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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再保护之探讨——利益平衡视野下的判断逻辑

发布时间:2021-02-23 05:17
  对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的再保护主要有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种途径。自20世纪以来,美国形成了"标识‘第二含义’调查"、"变异著作权"和"作品角色保护"三种观点。著作权法与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并非排斥关系,存在重叠保护可能。从各自立法宗旨和目的出发,对具体法律制度保护的各方利益进行平衡,能够有效地解决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进入公共领域后的再保护问题。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7(03)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美国典型案例与主张
    (一)允许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的商标保护———对标识第二含义的调查
    (二)禁止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作品的再保护———“变异著作权”
    (三)作品元素的保护路径———角色的商标保护
二、利益平衡视野下的美国主要观点评析
    (一)著作权法与商标法保护利益之差异
    (二)“标识‘第二含义’调查”之评析
    (三)“变异著作权”之评析
    (四)角色保护路径之评析
三、我国相关案件及观点评述
    (一)我国相关案件
        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诉英国Warner公司案
        2.冯雏音等诉江苏三毛集团公司侵害著作权案(1)
        3.天下霸唱侵权“鬼吹灯”案
    (二)观点总结
四、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作品的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判断逻辑
    (一)利益分析
    (二)不同语境下的利益平衡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作品再保护的逻辑体系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知识产权法中专有权与公共领域的平衡机制研究[J]. 冯晓青.  政法论丛. 2019(03)
[2]著作权法公共利益的结构[J]. 付继存.  武陵学刊. 2018(06)
[3]论反不正当竞争中的知识产权问题[J]. 吴汉东.  现代法学. 2013(01)
[4]试论知识产权限制的法理基础[J]. 吴汉东.  法学杂志. 2012(06)
[5]著作权法在保护虚构角色形象方面的局限及对策[J]. 张丹丹.  法学. 2010(04)
[6]知识产权的重叠保护问题[J]. 何炼红.  法学研究. 2007(03)
[7]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构造: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研究[J]. 冯晓青.  中国法学. 2007(01)
[8]形象的商品化与商品化的形象权[J]. 吴汉东.  法学. 2004(10)
[9]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民法学思考[J]. 吴汉东.  法学家. 1996(06)



本文编号:304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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