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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的财产权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21-02-24 04:20
  征收主要涉及三类问题:征收的正当性、征收的补偿、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财产权的功利主义理论、人格理论和多元价值理论从不同的角度为这些问题给出了解答,三者的答案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冲突之处。它们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征收的范围(是否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被征收)、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所有征收都需要以市场价格补偿)以及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上。三种财产权理论在征收制度中均有其适用空间,可以基于实用性考量在征收制度设计中调和它们各自的适用范围。 

【文章来源】:浙江社会科学. 2020,(08)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征收与财产权的功利主义理论
    (一)财产权的功利主义理论
    (二)功利主义与征收的正当性
    (三)功利主义与征收补偿的根据和标准
    (四)功利主义与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
二、征收与财产权的人格理论
    (一)财产权的人格理论
        1. 作为人格发展条件的财产
        2. 人格财产
    (二)人格理论与征收的正当性
    (三)人格理论与征收补偿的根据和标准
    (四)人格理论与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
三、征收与财产权的多元价值理论
    (一)财产权的多元价值理论
    (二)多元价值理论与征收
    (三)多元价值理论与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
四、财产权诸理论在征收制度中的角色定位
    (一)征收的正当范围
    (二)征收补偿的标准
    (三)管制性征收的判断标准



本文编号:304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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