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1-03-07 21:42
我国目前关于冒名处分不动产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差异巨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十分突出。在民法学界,不同学者关于冒名处分不动产法律适用的观点也大相径庭,基本和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判决理由相同。总的来说,对于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法律适用有四类观点: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代理制度;既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可适用代理制度;既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不适用代理制度。冒名处分不动产之所以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主要是因为其涉及不动产物权变动、善意信赖保护、《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具体适用以及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等问题。解决冒名处分不动产的司法适用问题,必须首先明晰冒名处分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归属。首先冒名处分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分析此类案件具体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前提。其次是冒名处分不属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中的“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处分他人事物;冒名处分时行为人直接冒充真实权利人处分他人事物,因此冒名处分不动产没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冒名处分涉及刑事犯罪时并不影响其民法上的效力。然后就是关于冒名处分不动产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适用的具体规则存在缺...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案例分析
第一节 具体案例的引出
第二节 类似案例梳理
第三节 提出的问题
第二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的学说争鸣
第一节 国外的相关学说及其理由
第二节 国内的相关学说及其理由
第三节 争议焦点
第三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逻辑前提
第一节 是否成立为一个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第三节 是否因涉及刑事犯罪而合同效力不同
第四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具体展开
第一节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能性探讨
第二节 适用表见代理的可能性探讨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再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适用——类推适用的视角[J]. 石一峰. 现代法学. 2017(03)
[2]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效果[J]. 冉克平. 中国法学. 2015(01)
[3]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的私法效力[J]. 金印. 法商研究. 2014(05)
[4]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J]. 戴永盛. 法学. 2014(07)
[5]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J]. 杨代雄. 法学. 2013(02)
[6]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J]. 郭明龙.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7]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性质与形态[J]. 刘保玉. 中国法学. 2012(02)
[8]不动产善意取得应排除冒名处分之适用[J]. 傅鼎生. 法学. 2011(12)
[9]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释义[J]. 程啸. 法商研究. 2010(05)
[10]表见代理构成中的本人归责性要件——方法论角度的再思考[J]. 叶金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069849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案例分析
第一节 具体案例的引出
第二节 类似案例梳理
第三节 提出的问题
第二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的学说争鸣
第一节 国外的相关学说及其理由
第二节 国内的相关学说及其理由
第三节 争议焦点
第三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逻辑前提
第一节 是否成立为一个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第三节 是否因涉及刑事犯罪而合同效力不同
第四章 冒名处分不动产司法适用的具体展开
第一节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能性探讨
第二节 适用表见代理的可能性探讨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再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适用——类推适用的视角[J]. 石一峰. 现代法学. 2017(03)
[2]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效果[J]. 冉克平. 中国法学. 2015(01)
[3]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的私法效力[J]. 金印. 法商研究. 2014(05)
[4]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J]. 戴永盛. 法学. 2014(07)
[5]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J]. 杨代雄. 法学. 2013(02)
[6]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J]. 郭明龙.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7]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性质与形态[J]. 刘保玉. 中国法学. 2012(02)
[8]不动产善意取得应排除冒名处分之适用[J]. 傅鼎生. 法学. 2011(12)
[9]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释义[J]. 程啸. 法商研究. 2010(05)
[10]表见代理构成中的本人归责性要件——方法论角度的再思考[J]. 叶金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06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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