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11 08:07
我国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制度应对安全评估对象个人信息以定义加列举方式作出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的内涵应考虑识别、关联两种路径,并对安全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的类型和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对于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的适用范围,数据出境采取数据接收主体是境外主体、数据转移至本国以外的地方二者相结合的标准,建议我国数据出境标准应考虑典型跨境商贸企业和跨国公司数据出境现实场景,如跨国公司在分支机构间分享数据、覆盖各国的人力资源信息查询系统、境外机构数据中心设在中国但可从境外访问、跨境支付等场景,并借鉴跨越地理国境标准、数据接收主体国籍标准等国际通行做法加强数据出境管理。关于个人主体知情同意规则,我国相关立法和行业标准将个人信息主体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出境的合法性基础,但同意不能给个人信息主体以有效的保护,因此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法律制度有必要探寻其他多元化的规制模式以增强对个人利益保护的有效性。关于个人信息脱敏评估问题,对于匿名化、去标识化等数据脱敏处理的技术标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网络运营者进行标识化处理后须达到合理程度不可逆的标准很难确定,对此建议建立一套从数据采集、存储、服务和应用...
【文章来源】: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2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对象
2.1 个人信息的概念
2.2 我国法律和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2.1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2.1.1 个人信息
2.2.1.2 个人敏感信息
2.2.2 我国立法和其他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3 学者观点
2.4 域外立法有关个人信息的规定
2.5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的适用范围
3.1 境内运营
3.2 数据出境
3.2.1 数据出境标准
3.2.2 数据跨境传输方式
3.2.3 境外数据经由境内机构中转
第四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内容
4.1 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
4.1.1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
4.1.2 域外立法中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
4.2 个人信息脱敏处理评估
4.2.1 数据匿名化与去标识化处理
4.2.2 缺乏数据脱敏处理法律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五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上利益分析视角[J]. 高富平. 比较法研究. 2019(02)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边界的界定[J]. 谢琳. 学术研究. 2019(03)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匿名化的规制治理[J]. 张涛.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公民个人信息”判断的合理性标准建构——基于流动的公民个人信息边界[J]. 陈梦寻.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5]欧盟个人数据匿名化的立法经验与启示[J]. 张涛. 图书馆建设. 2019(03)
[6]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刑法保护[J]. 陈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7]大数据时代下匿名信息的法律规制[J]. 韩旭至.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8]识别与再识别: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与立法选择[J]. 齐爱民,张哲.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9]个人信息概念的法教义学分析——以《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5款为中心[J]. 韩旭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10]论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原则之完善——以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例[J]. 王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1)
博士论文
[1]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D]. 吴苌弘.华东政法大学 2013
[2]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聂生奎.中国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076154
【文章来源】: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2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对象
2.1 个人信息的概念
2.2 我国法律和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2.1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2.1.1 个人信息
2.2.1.2 个人敏感信息
2.2.2 我国立法和其他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2.3 学者观点
2.4 域外立法有关个人信息的规定
2.5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的适用范围
3.1 境内运营
3.2 数据出境
3.2.1 数据出境标准
3.2.2 数据跨境传输方式
3.2.3 境外数据经由境内机构中转
第四章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内容
4.1 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
4.1.1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
4.1.2 域外立法中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
4.2 个人信息脱敏处理评估
4.2.1 数据匿名化与去标识化处理
4.2.2 缺乏数据脱敏处理法律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五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上利益分析视角[J]. 高富平. 比较法研究. 2019(02)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边界的界定[J]. 谢琳. 学术研究. 2019(03)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匿名化的规制治理[J]. 张涛.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公民个人信息”判断的合理性标准建构——基于流动的公民个人信息边界[J]. 陈梦寻.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5]欧盟个人数据匿名化的立法经验与启示[J]. 张涛. 图书馆建设. 2019(03)
[6]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刑法保护[J]. 陈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7]大数据时代下匿名信息的法律规制[J]. 韩旭至.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8]识别与再识别: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与立法选择[J]. 齐爱民,张哲.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9]个人信息概念的法教义学分析——以《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5款为中心[J]. 韩旭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10]论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原则之完善——以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例[J]. 王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1)
博士论文
[1]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D]. 吴苌弘.华东政法大学 2013
[2]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聂生奎.中国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07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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