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环境侵权被侵权人举证责任中的“关联性”要件探析

发布时间:2021-03-13 19:09
  2015年《环境侵权司法解释》的出台,正式确立了被侵权人对因果关系要件的初步证明责任。但是,该解释第六条所使用的"关联性"一词,含义并不明确。因此,必须厘清"关联性"的内涵、与因果关系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关联性"的证明方式和认定标准等问题。从环境侵权的特征来看,"关联性"应当是污染和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并且这种联系应当能够达到使法官有理由对个案中,损害是由污染所导致的这一事实产生合理怀疑。即"关联性"应当能够揭示个案中因果关系成立的一定程度的盖然性。而关联性的证明,应当在以客观性证据为主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性证据的作用,严格区分关联性证明和因果关系证明的差异,避免对被侵权人施以明显过重或过轻的举证责任。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家.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关联性要件的诞生背景
    (一)立法沿革
    (二)司法实践
    (三)理论演进
三、关联性的文义剖析
四、关联性和因果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一)关联性和因果关系的区别
    (二)关联性与因果关系推定的联系
五、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不确定的四种形态
    (一)直接致损原因不明
    (二)路径不明
    (三)行为和污染的联系不明
    (四)污染者不明
六、关联性的证明路径
七、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类型化视角下的举证责任[J]. 陈伟.  法学研究. 2017(05)
[2]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阐释[J]. 王倩.  法学. 2017(04)
[3]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之再构成——基于619份相关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J]. 张挺.  法学. 2016(07)
[4]环境侵权诉讼中受害人举证义务研究——对《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解释[J]. 张宝.  政治与法律. 2015(02)
[5]中国环境司法现状调查——以千份环境裁判文书为样本[J]. 吕忠梅,张忠民,熊晓青.  法学. 2011(04)
[6]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以证据的客观性为中心[J]. 汤维建.  政法论坛. 2000(06)



本文编号:308075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08075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efe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