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2021-03-21 02:52
我国目前还未有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法律,合同法路径的当事人合意原则难以成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路径。大数据时代信息的财产属性愈发明显,基于用户对电商平台的信任,可从信托关系视角出发,将用户信息视为信托财产,对电商平台施加信息受托责任,契合用户对电商平台的合理期待。电商平台作为信息受托人应当承担禁止泄露、反操纵义务,但应注意到该义务的"非完全利他性",同时电商平台仍享有合理分享义务,以实现个人信息尽其用与法的安定性的平衡。
【文章来源】:图书馆建设. 2020,(S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引言
2 传统信息保护的理论困境
3 信息受托人理论的合理性基础
3.1 电商平台受托人的角色承担
3.2 信息具备受托财产属性
3.3 信任关系下的合理期待
4 信托视角下受托人的义务承担
4.1 禁止泄露义务
4.2 反操纵义务
4.3 合理分享义务
5 结语
本文编号:3092179
【文章来源】:图书馆建设. 2020,(S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引言
2 传统信息保护的理论困境
3 信息受托人理论的合理性基础
3.1 电商平台受托人的角色承担
3.2 信息具备受托财产属性
3.3 信任关系下的合理期待
4 信托视角下受托人的义务承担
4.1 禁止泄露义务
4.2 反操纵义务
4.3 合理分享义务
5 结语
本文编号:309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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