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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饮人的注意义务

发布时间:2021-03-24 12:03
  在共饮致害纠纷的司法裁判中,大多数判决都确定了共饮人有"过错",即违反了注意义务,共饮人的注意义务在制定法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其来源于共同饮酒的先行行为。注意义务的履行是否合乎标准和限度决定了共饮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借鉴域外法的"合理人"标准考察共饮人是否履行了注意义务,并根据影响共饮人注意义务程度的有关因素对"合理人"标准进行微调,更能体现对损害结果的不同关注程度。进而探讨了共饮免责协议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共饮人注意义务的免除找到出口。 

【文章来源】: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42(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共饮人注意义务与过错
    1.客观过错理论与共饮人注意义务
    2.共饮人注意义务来源于先行行为
三、共饮人注意义务履行的判断
    1.共饮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
    2.“合理人”判断标准的微调
        (1)依据共饮人和饮酒受害人行为性质确定“合理人”标准
        (2)依据共饮人的身份和饮酒人的行为能力确定“合理人”标准
四、共饮人注意义务与自甘风险
    1.共饮免责协议引入自甘风险的必要性分析
    2.共饮免责协议适用自甘风险的可行性分析
五、结语



本文编号:309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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