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冲突及其解决
发布时间:2021-05-16 19:28
在专利独占许可和转让过程中,由于专利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可能产生多种权利并存并互相冲突的情况。现有方法仅考虑登记备案这一单一要素,即使出现其他要素也较为零散。单一要素判断方式较为脆弱,难以权衡多种利益;零散的要素适用有失稳定,难以保障法律的安定性。本文主张采纳多元要素解释体系,在明确具体的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确定相关的解释要素。应用时既要考虑各要素自身的充足程度,也要考量各个解释要素的权重及其相互作用,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以期实现冲突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满足。明确研究对象的本质是进行解释分析的前提。专利权的本质是禁止权,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中权利的本质也是禁止权,区别主要在于禁止权的限制不同。二者冲突的本质即是不同主体先后取得的同一专利上的范围有重合的禁止权,在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抵触现象。冲突存在于专利多重转让、专利多重独占许可、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等情形中。多元要素解释体系的构建不能闭门造车,本文从现有学术研究、司法实践和比较法三个方面,提取冲突解决所需要素,旨在为体系化构建提供材料。要素包括登记备案、知情、善意取得、价款支付和时间。本文从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重要性和适用情形证立...
【文章来源】: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1.4 文献综述
1.4.1 专利权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相关学术研究
1.4.2 专利权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相关案例介绍
1.4.3 多元要素解释体系的相关研究
2 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本质与类型化
2.1 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本质
2.2.1 专利权的本质——禁止权
2.2.2 专利转让的本质——禁止权的权利变动
2.2.3 专利独占许可的本质——限制更严格的禁止权的权利变动
2.2.4 专利转让与专利独占许可冲突的本质
2.2 专利转让与专利独占许可冲突的类型化
3 专利独占许可和专利转让冲突解决的基本要素
3.1 登记备案
3.1.1 专利转让登记的效力
3.1.2 专利独占许可备案的效力
3.2 知情
3.3 善意取得
3.3.1 适用说
3.3.2 不适用说
3.4 价款支付
3.5 时间先后
4 多元要素解释体系的构建及其协动与权衡
4.1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适用性之证立
4.1.1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重要性
4.1.2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适用性之证立
4.2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构建
4.2.1 在先权利要素——转移意志
4.2.2 外观要素——备案或登记
4.2.3 主观要素——善意、过错
4.2.4 对价要素——广义的对价概念
4.3 各单一要素充足程度的判断
4.3.1 在先权利要素的充足程度
4.3.2 外观要素的充足程度
4.3.3 主观要素的充足程度
4.3.4 对价要素的充足程度
4.4 多元要素间的协动与权衡
4.4.1 保护在先权利优先
4.4.2 主观要素与外观要素的协动——对抗在先权利要素
4.4.3 对价要素——利益权衡
5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法效果分析
5.1 专利多重转让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1.1 在先买受人已登记,在后买受人未登记
5.1.2 在先买受人未登记,在后买受人已登记
5.1.3 先后买受人均未登记
5.1.4 先后买受人均已登记
5.2 专利多重独占许可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2.1 在先独占许可已备案与在后独占许可未备案
5.2.2 在先独占许可未备案与在后独占许可已备案
5.2.3 先后独占许可均未备案
5.2.4 先后独占许可均已备案
5.3 先独占许可与后又转让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3.1 在先被许可人已备案,在后买受人未登记
5.3.2 在先被许可人未备案,在后买受人已登记
5.3.3 先后权利人均未登记备案
5.3.4 先后权利人均已登记备案
5.4 先转让与后又独占许可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4.1 在先买受人已登记,在后被许可人未备案
5.4.2 在先买受人未登记,在后被许可人已备案
5.4.3 先后权利人均未登记备案
5.4.4 先后权利人均已登记备案
6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被误解和被高估的动态体系论[J]. 解亘,班天可. 法学研究. 2017(02)
[2]《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显失公平制度)评注[J]. 贺剑. 法学家. 2017(01)
[3]试论侵权法司法实践对完全赔偿原则的突破与否定[J]. 周华.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4]“知识产权”——民法学之殇[J]. 孙新强. 人大法律评论. 2016(02)
[5]过失相抵制度的重构——动态系统论的研究路径[J]. 周晓晨. 清华法学. 2016(04)
[6]缔约过程中说明义务的动态体系论[J]. 尚连杰. 法学研究. 2016(03)
[7]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表达模式与完善路径[J]. 王桂玲. 政法论丛. 2016(02)
[8]论中间型物权变动之多元要素解释方法[J]. 陈永强. 法商研究. 2016(02)
[9]特殊动产多重买卖解释要素体系之再构成——以法释[2012]8号第10条为中心[J]. 陈永强. 法学. 2016(01)
[10]商标法领域“侵权不停止”适用的正当性及其界限——兼评“星河湾”商品房商标侵权纠纷案[J]. 陈爱碧. 政治与法律. 2015(12)
博士论文
[1]美国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D]. 陈永强.复旦大学 2007
硕士论文
[1]知识产权许可[D]. 李罡.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190266
【文章来源】: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1.4 文献综述
1.4.1 专利权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相关学术研究
1.4.2 专利权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相关案例介绍
1.4.3 多元要素解释体系的相关研究
2 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本质与类型化
2.1 专利独占许可与专利转让冲突的本质
2.2.1 专利权的本质——禁止权
2.2.2 专利转让的本质——禁止权的权利变动
2.2.3 专利独占许可的本质——限制更严格的禁止权的权利变动
2.2.4 专利转让与专利独占许可冲突的本质
2.2 专利转让与专利独占许可冲突的类型化
3 专利独占许可和专利转让冲突解决的基本要素
3.1 登记备案
3.1.1 专利转让登记的效力
3.1.2 专利独占许可备案的效力
3.2 知情
3.3 善意取得
3.3.1 适用说
3.3.2 不适用说
3.4 价款支付
3.5 时间先后
4 多元要素解释体系的构建及其协动与权衡
4.1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适用性之证立
4.1.1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重要性
4.1.2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适用性之证立
4.2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构建
4.2.1 在先权利要素——转移意志
4.2.2 外观要素——备案或登记
4.2.3 主观要素——善意、过错
4.2.4 对价要素——广义的对价概念
4.3 各单一要素充足程度的判断
4.3.1 在先权利要素的充足程度
4.3.2 外观要素的充足程度
4.3.3 主观要素的充足程度
4.3.4 对价要素的充足程度
4.4 多元要素间的协动与权衡
4.4.1 保护在先权利优先
4.4.2 主观要素与外观要素的协动——对抗在先权利要素
4.4.3 对价要素——利益权衡
5 多元解释要素体系的法效果分析
5.1 专利多重转让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1.1 在先买受人已登记,在后买受人未登记
5.1.2 在先买受人未登记,在后买受人已登记
5.1.3 先后买受人均未登记
5.1.4 先后买受人均已登记
5.2 专利多重独占许可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2.1 在先独占许可已备案与在后独占许可未备案
5.2.2 在先独占许可未备案与在后独占许可已备案
5.2.3 先后独占许可均未备案
5.2.4 先后独占许可均已备案
5.3 先独占许可与后又转让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3.1 在先被许可人已备案,在后买受人未登记
5.3.2 在先被许可人未备案,在后买受人已登记
5.3.3 先后权利人均未登记备案
5.3.4 先后权利人均已登记备案
5.4 先转让与后又独占许可时的优先规则解释
5.4.1 在先买受人已登记,在后被许可人未备案
5.4.2 在先买受人未登记,在后被许可人已备案
5.4.3 先后权利人均未登记备案
5.4.4 先后权利人均已登记备案
6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被误解和被高估的动态体系论[J]. 解亘,班天可. 法学研究. 2017(02)
[2]《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显失公平制度)评注[J]. 贺剑. 法学家. 2017(01)
[3]试论侵权法司法实践对完全赔偿原则的突破与否定[J]. 周华.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4]“知识产权”——民法学之殇[J]. 孙新强. 人大法律评论. 2016(02)
[5]过失相抵制度的重构——动态系统论的研究路径[J]. 周晓晨. 清华法学. 2016(04)
[6]缔约过程中说明义务的动态体系论[J]. 尚连杰. 法学研究. 2016(03)
[7]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表达模式与完善路径[J]. 王桂玲. 政法论丛. 2016(02)
[8]论中间型物权变动之多元要素解释方法[J]. 陈永强. 法商研究. 2016(02)
[9]特殊动产多重买卖解释要素体系之再构成——以法释[2012]8号第10条为中心[J]. 陈永强. 法学. 2016(01)
[10]商标法领域“侵权不停止”适用的正当性及其界限——兼评“星河湾”商品房商标侵权纠纷案[J]. 陈爱碧. 政治与法律. 2015(12)
博士论文
[1]美国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D]. 陈永强.复旦大学 2007
硕士论文
[1]知识产权许可[D]. 李罡.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19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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