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浅析高压触电中的“经营者”

发布时间:2021-05-18 20:10
  随着新法的实施,高压触电案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由"产权人"定义为"经营者",且电力设施的所有权、管控权、维护权分离的情形普遍存在,而法律对"经营者"的具体范围并未明确界定,进而在司法审判中,高压触电责任主体认定存在不同,导致部分企业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明确高压致害责任中"经营者"的认定,不仅对司法审判尤为重要,而且也能更有效地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其"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实现具有法律的保障。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高压触电中“经营者”认定的概况
二、高压触电中“经营者”的分析
三、高压触电致害案件中“经营者”的认定
四、特别情形下高压触电中“经营者”的认定
    (一)委托维护管理的电力设施
    (二)租赁电力设施
    (三)无主电力设施
    (四)不可抗力中的电力设施
    (五)应急电力设施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电网企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风险防范[J]. 柴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04)
[2]高压触电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侵权主体研究[J]. 闫水龙.  法制博览. 2015(01)
[3]供电企业在触电人身损害中的法律责任与对策浅析[J]. 郑小敏.  东方企业文化. 2014(24)

硕士论文
[1]触电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责任研究[D]. 彭小桐.湘潭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19441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19441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9ab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