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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违约离职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5-22 22:40
  聘用制改革后,高校教师离职兼具人事与劳动关系属性,明确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途径的同时,也要对这种违约离职区别对待。高校人才的有序流动是高校人才建设的前提,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是高校教育统筹安排的基本需求,因此在允许教师离职的前提下,规制违约离职行为,方能不违聘用制改革的初衷。 

【文章来源】:海峡科学.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1 违约离职的情形
2 违约离职的法律适用
    2.1 劳动法律和人事法律的适用分歧
    2.2 违约离职不应当撤销教师资格
    2.3 违约离职赔偿金额的确定应遵循公平原则
    2.4 学校与教师在违约离职上的利益冲突
3 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背景下的高校教师离职合规路径分析
    3.1 离职是教师的合法权利
    3.2 违约离职应有所规制
    3.3 人事劳动法律衔接问题
    3.4 违约离职纠纷的处理应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双一流”高校建设背景下高校教师违约离职的法律适用及责任承担[J]. 钱伟.  郑州师范教育. 2019(02)

硕士论文
[1]高校人事争议司法受案范围研究[D]. 石晶.吉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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