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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例原则的民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1-05-23 23:36
  随着公私法交融和私法社会化,比例原则逐渐融入以民法为主的私法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制度等民法制度体现出比例原则"禁止过度"的价值理念。比例原则适用于民事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但并不能普遍适用于民事领域。民事领域遵循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比例原则跨越公法部门进入民事领域并非天然适当。比例原则虽不能成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可透过内在体系的实质精神内容拓展外在体系的具体规则条款,以期融入民法来实现其价值。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比例原则在民法中的适用:理论观点及适用可行性分析
比例原则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不具普适性但应有其位置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比例原则在现代民法体系中的地位[J]. 郑晓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2]论比例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J]. 杨翱宇.  河北法学. 2017(12)
[3]比例原则的普遍化与基本权利的性质[J]. 陈景辉.  中国法学. 2017(05)
[4]比例原则在私法中的普适性及其例证[J]. 纪海龙.  政法论坛. 2016(03)
[5]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J]. 郑晓剑.  中国法学. 2016(02)
[6]目的正当性与比例原则的重构[J]. 刘权.  中国法学. 2014(04)
[7]社会基础变迁与民法双重体系建构[J]. 朱岩.  中国社会科学. 2010(06)
[8]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J]. 于飞.  法学研究. 2008(05)



本文编号:32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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