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触法未成年人的处遇与管教
发布时间:2021-05-28 07:10
目前,触法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多发态势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关键问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非解决触法未成年人问题的治本之策,应当以多元的视角区别看待触法未成年人。在全面审视现有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应当完善现有处遇与管教措施,构建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单一化、社区性处遇措施多样化的触法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措施。同时应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搭建二元化的未成年人司法处遇体系,从而破除触法未成年人一元化处遇与管教困境,有效应对触法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多发态势。
【文章来源】:青年探索. 2020,(02)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的路径选择
(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路径之否定
(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的应然路径
三、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审视
(一)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逐一分析
1. 责令严加管教成效有限
(1)立法较为抽象且缺乏制度保障
(2)忽视管教家庭实际情况
2. 工读教育制度举步维艰
(1)社会偏见严重以致生源贫瘠
(2)教学任务繁重以致师资流失
(3)教育管理模式落后以致收效甚微
3. 政府收容教养制度名存实亡
(二)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整体审视
四、完善我国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机制之构想
(一)限制人身自由处遇措施的单一化
(二)社区性处遇措施的多样化
1. 完善责令严加管教制度
2. 引入假日生活辅导措施
3. 引入社区服务令
4. 将触法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三)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构建二元化处遇对策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本土化适用论[J]. 张颖鸿,李振林. 中国青年研究. 2018(10)
[2]从“工读”到“专门”——我国工读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 姚建龙,孙鉴.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7(02)
[3]触法行为干预与二元结构少年司法制度之设计[J]. 姚建龙,孙鉴. 浙江社会科学. 2017(04)
[4]从仁慈少年司法到适当少年司法——以校园暴力或低龄犯罪频发为切入点[J]. 宋远升.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05)
[5]“后劳教时代”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 冯卫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03)
[6]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之制度建构与完善[J]. 张寒玉,王英.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01)
[7]我国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之审视与完善——以《刑法》第17条第4款为中心[J]. 陈伟,袁红玲. 时代法学. 2015(06)
[8]收容教养制度研究——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展开[J]. 周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02)
[9]“国家亲权”法则的衍变及其发展[J]. 张鸿巍.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3(05)
[10]工读教育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J]. 路琦.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3(01)
本文编号:3207817
【文章来源】:青年探索. 2020,(02)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的路径选择
(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路径之否定
(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的应然路径
三、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审视
(一)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逐一分析
1. 责令严加管教成效有限
(1)立法较为抽象且缺乏制度保障
(2)忽视管教家庭实际情况
2. 工读教育制度举步维艰
(1)社会偏见严重以致生源贫瘠
(2)教学任务繁重以致师资流失
(3)教育管理模式落后以致收效甚微
3. 政府收容教养制度名存实亡
(二)现行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措施之整体审视
四、完善我国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与管教机制之构想
(一)限制人身自由处遇措施的单一化
(二)社区性处遇措施的多样化
1. 完善责令严加管教制度
2. 引入假日生活辅导措施
3. 引入社区服务令
4. 将触法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三)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构建二元化处遇对策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本土化适用论[J]. 张颖鸿,李振林. 中国青年研究. 2018(10)
[2]从“工读”到“专门”——我国工读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 姚建龙,孙鉴.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7(02)
[3]触法行为干预与二元结构少年司法制度之设计[J]. 姚建龙,孙鉴. 浙江社会科学. 2017(04)
[4]从仁慈少年司法到适当少年司法——以校园暴力或低龄犯罪频发为切入点[J]. 宋远升.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05)
[5]“后劳教时代”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 冯卫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03)
[6]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之制度建构与完善[J]. 张寒玉,王英.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01)
[7]我国触法未成年人处遇之审视与完善——以《刑法》第17条第4款为中心[J]. 陈伟,袁红玲. 时代法学. 2015(06)
[8]收容教养制度研究——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展开[J]. 周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02)
[9]“国家亲权”法则的衍变及其发展[J]. 张鸿巍.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3(05)
[10]工读教育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J]. 路琦.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3(01)
本文编号:320781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207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