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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视角中的社会信用治理及其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1-06-12 23:11
  在大数据时代,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逐渐走向平台化。依托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声誉为核心的信用治理在平台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商业平台而言,信用治理可以高效地管理平台上的生产和交易行为,减少国家权力的介入;对于政府平台而言,信用治理不仅可以减少执法成本,还可以促进国家内部权力的整合,并促使国家权力进一步向社会领域延伸。但是,由于缺乏有效规制,信用治理在商业领域存在着评价黑箱化、商业化和垄断化的公平性问题。在公共管理领域,信用治理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政府内部权力整合、数据收集和使用等方面都面临着挑战。对此,法律规制应该以整体制度设计、市场结构调整和优化规制手段为导向,并从限制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引入多元治理模式和培育国家数据能力等方面实现对信用治理的具体规制。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20,35(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与方法
二、互联网平台兴起与治理的变革
    (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
        1.商业平台。
        2.平台型政府。
    (二)信用治理在商业平台中的功能
    (三)信用治理在政府平台中的功能
    (四)两种平台的互动与整合
三、平台视角下社会信用治理的内在困境
    (一)信用治理的商业化困境
        1.依托基础服务形成垄断地位。
        2.算法黑箱与信用评价的商业化。
    (二)信用治理对公权力提出的挑战
        1.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公私权力博弈。
        2.政府内部管理权的问题。
        3.数据治理的过程性问题。
四、平台视角下社会信用治理的法律规制
    (一)法律规制的基本思路
        1.从二元分立到整体制度设计。
        2.从外在问责走向市场结构调整。
        3.从强化规制到优化规制。
    (二)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
        1.对信用评价进行合理限制。
        2.引入多元治理模式。
        3.国家数据能力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视角 法治分散、德治集中与规制强化[J]. 戴昕.  中外法学. 2019(06)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J]. 沈岿.  中国法学. 2019(05)
[3]个人信用评分的地方实践与法律控制——以福州等7个城市为分析样本[J]. 张涛.  行政法学研究. 2020(01)
[4]算法权力的兴起、异化及法律规制[J]. 张凌寒.  法商研究. 2019(04)
[5]论地方立法中公共数据开放的法律性质[J]. 胡凌.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3)
[6]失信惩戒的类型化规制研究——兼论社会信用法的规则设计[J]. 王伟.  中州学刊. 2019(05)
[7]算法规制的迭代与革新[J]. 张凌寒.  法学论坛. 2019(02)
[8]从开放资源到基础服务:平台监管的新视角[J]. 胡凌.  学术月刊. 2019(02)
[9]数字社会权力的来源:评分、算法与规范的再生产[J]. 胡凌.  交大法学. 2019(01)
[10]数据隐私问题的维度扩展与议题转换:法律经济学视角[J]. 戴昕.  交大法学. 2019(01)



本文编号:32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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