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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披露与过度声明现象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3 20:20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国际范围内多数标准化组织对于其制定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中对于专利披露通常以鼓励和自愿为主,标准化组织并不对披露专利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从而导致了披露信息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而过度披露或者虚假披露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中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主要围绕标准化组织的专利披露政策和由此引发的过度声明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标准必要专利的披露提出合理化建议。 

【文章来源】:汽车文摘. 2020,(06)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缩略语
1 引言
2 标准必要专利披露
    2.1 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
    2.2 FRAND原则的模糊性
3 标准必要专利过度声明现象
    3.1 SEP过度声明的原因
    3.2 SEP披露与FRAND许可费计算
    3.3 域外关于SEP过度声明现象研究
4 总结与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Top-down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J]. 郭禾,吕凌锐.  知识产权. 2019(02)
[2]欧盟委员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欧盟方法”对我国的启示[J]. 朱翔华.  标准科学. 2018(06)
[3]标准化组织的FRAND许可政策实证分析[J]. 马海生.  电子知识产权. 2009(02)

硕士论文
[1]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博弈分析[D]. 张阳珂.重庆理工大学 2019
[2]国际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的“FRAND劫持”及应对[D]. 杨墨茹.吉林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22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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