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隐私利益与自决利益的权利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21-08-30 21:52
个人信息人格权益的完整保护路径为:对于隐私利益,由侵权责任制度提供法律保护;对于自决利益,信息主体可通过行使自决权在"数据隐私"与"数字便利"间做出选择,适用违约责任法律模式。相对于人格权利益,个人信息的财产价值主要由数据生产者实现,而如何界定非个人数据决定了个人处分权能的行使空间与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目前立法关于"关联性"与"识别性"的定性实则采取了技术标准,因此被合规化处理的个人数据所衍生的经济利益属于数据生产者,排斥信息主体的直接权益主张。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信息权(益)完整内容解析
(一)个人信息权(益)与隐私权的关系区分
(二)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内容
二、个人信息自决利益的权利架构
(一)信息自决的法益保护价值
(二)权利模式选择:物权说与债权说之争
(三)个人信息处分权能的行使
三、个人数据隐私权益的悖论分析
(一)狭义的 “数据隐私权”
(二)个人信息隐私寓意及功能的弱化
(三)数据隐私理念的扩张
四、个人信息的财产权益归属
(一)非个人数据的认定与个体信息权利的消灭
1. 技术脱敏处理的可行性
2. “识别性”与“关联性”的法律标准
(二)数据生产者权利与信息主体权利的隔离形态
1. 集合性数据
2. 非个人数据
(三)个人信息集中性财产价值与分散性人格利益的冲突及平衡
(四)数据生产者与信息主体的保护责任分配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对价化及其基本制度构建[J]. 郑观. 中外法学. 2019(02)
[2]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企业隐私政策及政府规制[J]. 高秦伟. 法商研究. 2019(02)
[3]“公民个人信息”判断的合理性标准建构——基于流动的公民个人信息边界[J]. 陈梦寻.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条文研究[J]. 张新宝. 中外法学. 2019(01)
[5]个人隐私信息公开豁免的双重界限[J]. 蔡星月.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3)
[6]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利益豁免[J]. 谢琳. 政法论坛. 2019(01)
[7]隐私政策中的告知同意原则及其异化[J]. 万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8]侵害生活安宁利益之侵权责任[J]. 张红. 财经法学. 2018(06)
[9]个人信息的司法救济——以1383份“App越界索权”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J]. 陈晨,李思頔. 财经法学. 2018(06)
[10]论数据产品的财产权保护——评淘宝诉美景公司案[J]. 徐海燕,袁泉.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本文编号:3373564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信息权(益)完整内容解析
(一)个人信息权(益)与隐私权的关系区分
(二)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内容
二、个人信息自决利益的权利架构
(一)信息自决的法益保护价值
(二)权利模式选择:物权说与债权说之争
(三)个人信息处分权能的行使
三、个人数据隐私权益的悖论分析
(一)狭义的 “数据隐私权”
(二)个人信息隐私寓意及功能的弱化
(三)数据隐私理念的扩张
四、个人信息的财产权益归属
(一)非个人数据的认定与个体信息权利的消灭
1. 技术脱敏处理的可行性
2. “识别性”与“关联性”的法律标准
(二)数据生产者权利与信息主体权利的隔离形态
1. 集合性数据
2. 非个人数据
(三)个人信息集中性财产价值与分散性人格利益的冲突及平衡
(四)数据生产者与信息主体的保护责任分配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对价化及其基本制度构建[J]. 郑观. 中外法学. 2019(02)
[2]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企业隐私政策及政府规制[J]. 高秦伟. 法商研究. 2019(02)
[3]“公民个人信息”判断的合理性标准建构——基于流动的公民个人信息边界[J]. 陈梦寻.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条文研究[J]. 张新宝. 中外法学. 2019(01)
[5]个人隐私信息公开豁免的双重界限[J]. 蔡星月.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3)
[6]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利益豁免[J]. 谢琳. 政法论坛. 2019(01)
[7]隐私政策中的告知同意原则及其异化[J]. 万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8]侵害生活安宁利益之侵权责任[J]. 张红. 财经法学. 2018(06)
[9]个人信息的司法救济——以1383份“App越界索权”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J]. 陈晨,李思頔. 财经法学. 2018(06)
[10]论数据产品的财产权保护——评淘宝诉美景公司案[J]. 徐海燕,袁泉.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本文编号:337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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