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讨不回的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1-10-26 23:29
<正>[案由]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间,自然人李某自行研制开发了一种出租车显示报警器、防劫器。王某未直接参与该报警器的技术开发设计,只是帮李某购买过部分原材料。之后,李某将该报警防劫器产品及相关资料交由王某申请专利。王某于1998年4月2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于2000年2月12
【文章来源】:广州化工. 2020,48(09)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4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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