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7 05:28
整个网络和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内容,即数据,数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产生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尤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及蓬勃发展,数据资源已然成为被世界各国争相竞夺的对象,数据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已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数据的权利属性及权能内容作为整个数据制度建立基础,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网络环境中,社会主体不断被数字化和虚拟化,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数据量成指数式增长,数据的流动属性和财产属性不断增强。当单个数据汇集成群,被个体所掌控并用于经济活动以实现其价值时,就有必要逐步在法律上对相关行为人的活动及行业秩序等进行规制。企业通过大规模收集、处理和分析挖掘数据内容来创造巨大的财富价值,但同时数据资源也面临着被不正当获取及利用的可能,从而对国家安全或个人隐私造成威胁,以上种种,不论是个体信息安全,还是企业资产安全,都需要获得法律相应保护。在企业数据共享过程中,数据的权利属性是数据交易的基础,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在没有确定数据的权利属性的情况下就无法对实践中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行为进行规制。本文从数据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财产的角度出发,基于其无形性的特征,探究其是否具有被...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争议之缘起
第一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已然成为一种财产
一、数据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数据拥有者采用技术保护措施等控制数据产品
三、数据及数据产品已然被商品化、资产化
第二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属于法律语境下的财产
一、财产概念的演进
二、法律语境下的财产界限
第三节 运用版权法保护数据之可能
一、版权法作为财产法的制度目的
二、数据化发展对版权法的影响
三、数据资产的可版权性争议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之探究
第一节 原始数据内容的可版权性
一、信息与数据
二、原始数据是否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性质
第二节 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以数据库为例
一、数据与数据产品
二、数据库受版权保护的可能
第三节 版权保护的局限性
一、“独创性”难以判断
二、对数据资产而言版权保护在功能上有较大限制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保护制度之完善
第一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保护路径的选择
一、设立数据库权保护企业数据资产
二、以商业秘密为由保护企业数据资产
三、运用竞争法保护企业数据财产
四、消费者预期与风险规制路径
第二节 部分欧洲国家对数据及数据产品的保护途径
一、英国
二、德国
三、法国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数据及数据产品的保护路径选择及借鉴
第一节 我国相关法律规范概况
一、我国正在积极建立数据交易中心的现实背景
二、我国现有相关制度规范
三、尚缺乏保护数据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 积极应对数据财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一、企业需要积极应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各项要求
二、数据及数据产品的财产性质需要被纳入政策考察
三、建立以协议为基础的数据及数据产品交易服务规则
四、积极搭建数据产品共享交易平台,强调平台的监管作用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460967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争议之缘起
第一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已然成为一种财产
一、数据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数据拥有者采用技术保护措施等控制数据产品
三、数据及数据产品已然被商品化、资产化
第二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属于法律语境下的财产
一、财产概念的演进
二、法律语境下的财产界限
第三节 运用版权法保护数据之可能
一、版权法作为财产法的制度目的
二、数据化发展对版权法的影响
三、数据资产的可版权性争议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之探究
第一节 原始数据内容的可版权性
一、信息与数据
二、原始数据是否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性质
第二节 数据产品的可版权性——以数据库为例
一、数据与数据产品
二、数据库受版权保护的可能
第三节 版权保护的局限性
一、“独创性”难以判断
二、对数据资产而言版权保护在功能上有较大限制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数据及数据产品保护制度之完善
第一节 数据及数据产品保护路径的选择
一、设立数据库权保护企业数据资产
二、以商业秘密为由保护企业数据资产
三、运用竞争法保护企业数据财产
四、消费者预期与风险规制路径
第二节 部分欧洲国家对数据及数据产品的保护途径
一、英国
二、德国
三、法国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数据及数据产品的保护路径选择及借鉴
第一节 我国相关法律规范概况
一、我国正在积极建立数据交易中心的现实背景
二、我国现有相关制度规范
三、尚缺乏保护数据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 积极应对数据财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一、企业需要积极应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各项要求
二、数据及数据产品的财产性质需要被纳入政策考察
三、建立以协议为基础的数据及数据产品交易服务规则
四、积极搭建数据产品共享交易平台,强调平台的监管作用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46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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