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添附之求偿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3 18:46
《民法典分编草案(一审稿)》首就添附制度做出规定,但对添附求偿关系仍用语模糊,未言明请求权性质。本文拟结合比较法及学说观点,对比添附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目的、论证区分所有权及物上财产价值、着重分析"无法律上原因"此一构成要件,以证成不当得利制度解决添附求偿问题的正当性,并试图对《草案》117条做出恰当解释。
【文章来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由来
二、请求权性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请求权
三、“无法律上原因”之理解
四、《草案》第117条之理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之法律性质——兼谈非典型之债与债法总则的设立问题[J]. 柳经纬. 法学. 2006(12)
[2]添附制度若干问题探讨[J]. 王利明. 法学评论. 2006(01)
本文编号:3493525
【文章来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由来
二、请求权性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请求权
三、“无法律上原因”之理解
四、《草案》第117条之理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之法律性质——兼谈非典型之债与债法总则的设立问题[J]. 柳经纬. 法学. 2006(12)
[2]添附制度若干问题探讨[J]. 王利明. 法学评论. 2006(01)
本文编号:349352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493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