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1-11-27 17:47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适用问题,在学界争议颇多,在司法裁判中也存在不同观点。而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问题,在域外法中也有不同的理论学说和立法模式。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理论学说的分析和评价,归纳司法裁判的观点,结合域外立法,深入研究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构成要件、责任内容等问题。本文共设五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探讨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对理论上存在的五种不同学说进行了逐一分析。《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规定更符合无过错责任的特征。法定担保责任说对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解释得最为明确,也最接近无权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的意思。第二章研究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构成要件。通过总结、梳理和评价不同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应包括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二是被代理人不予追认;三是相对人为善意。对于第三个要件的判断标准,应按照不知或无重大过失而不知进行认定。第三章分析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履行债务责任。通过《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进行立法的方式规定该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国内研究现状
(二) 域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
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之争
(一) 侵权责任说评析
(二) 合同责任说评析
(三) 缔约过失责任说评析
(四) 默示担保责任说评析
(五) 法定担保责任说评析
二、无权代理人的责任为法定担保责任
(一)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二)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属于法定担保责任
第二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争
(一) 二要件说评析
(二) 三要件说评析
(三) 六要件说评析
二、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构成需具备“三要件”
(一) 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
(二) 被代理人不予追认
(三) 相对人为善意
第三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履行债务责任
一、履行债务责任的立法模式和理论争议
(一)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立法模式
(二) 我国无权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的立法争议
(三)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采用的立法模式
二、履行债务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
三、履行债务责任的根据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四、无权代理人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特殊规则
第四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域外法中无权代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之争
(一) 信赖利益说
(二) 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并行说
三、司法裁判中的不同做法
(一) 代理人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责任
(二) 代理人承担履行利益的赔偿责任
四、根据无权代理人的善意或恶意区分赔偿范围
第五章 无权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关系
一、域外法中履行债务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关系
二、履行债务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责任竞合
三、相对人主张履行债务责任的限制
(一) 主张债务履行责任应以代理人有履行能力为前提
(二) 或可排除善意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本文引用的裁判文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释论[J]. 冉克平. 现代法学. 2020(02)
[2]无权代理人赔偿责任问题研究——以《民法总则》第171条第三款为中心[J]. 何兆垒. 法律适用. 2020(03)
[3]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社会化[J]. 肖新喜. 中国法学. 2019(03)
[4]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责任之析分——以《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解释为中心[J]. 潘重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5]无权代理人归责中的代为履行问题研究——以民法总则第171条为视角[J]. 张力,何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6]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J]. 夏昊晗. 法学. 2018(06)
[7]《民法总则》中的代理制度重大争议问题[J]. 杨代雄. 学术月刊. 2017(12)
[8]论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对《民法总则》第171条的一种解读[J]. 王浩.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9]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论[J]. 张驰. 东方法学. 2017(05)
[10]《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规则)评注[J]. 纪海龙. 法学家. 2017(04)
本文编号:3522768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国内研究现状
(二) 域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
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法律性质之争
(一) 侵权责任说评析
(二) 合同责任说评析
(三) 缔约过失责任说评析
(四) 默示担保责任说评析
(五) 法定担保责任说评析
二、无权代理人的责任为法定担保责任
(一)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二)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属于法定担保责任
第二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争
(一) 二要件说评析
(二) 三要件说评析
(三) 六要件说评析
二、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构成需具备“三要件”
(一) 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
(二) 被代理人不予追认
(三) 相对人为善意
第三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履行债务责任
一、履行债务责任的立法模式和理论争议
(一)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的立法模式
(二) 我国无权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的立法争议
(三) 《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采用的立法模式
二、履行债务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
三、履行债务责任的根据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四、无权代理人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特殊规则
第四章 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域外法中无权代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之争
(一) 信赖利益说
(二) 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并行说
三、司法裁判中的不同做法
(一) 代理人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责任
(二) 代理人承担履行利益的赔偿责任
四、根据无权代理人的善意或恶意区分赔偿范围
第五章 无权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关系
一、域外法中履行债务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关系
二、履行债务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责任竞合
三、相对人主张履行债务责任的限制
(一) 主张债务履行责任应以代理人有履行能力为前提
(二) 或可排除善意代理人的履行债务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本文引用的裁判文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释论[J]. 冉克平. 现代法学. 2020(02)
[2]无权代理人赔偿责任问题研究——以《民法总则》第171条第三款为中心[J]. 何兆垒. 法律适用. 2020(03)
[3]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社会化[J]. 肖新喜. 中国法学. 2019(03)
[4]无权代理人对善意相对人责任之析分——以《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解释为中心[J]. 潘重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5]无权代理人归责中的代为履行问题研究——以民法总则第171条为视角[J]. 张力,何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6]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J]. 夏昊晗. 法学. 2018(06)
[7]《民法总则》中的代理制度重大争议问题[J]. 杨代雄. 学术月刊. 2017(12)
[8]论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对《民法总则》第171条的一种解读[J]. 王浩.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9]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论[J]. 张驰. 东方法学. 2017(05)
[10]《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规则)评注[J]. 纪海龙. 法学家. 2017(04)
本文编号:352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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