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17:51
互联网的发展确实给人类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也推动了信息文明的前进脚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随着人们与信息网络的联系愈加密切,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大大增加。这就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法律目前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比较分散,对于个人信息网络泄露侵权责任的规定同样缺乏系统性。司法实践中多以隐私权侵权为案由审理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但个人信息与隐私的范围并不完全重合,可见我国目前立法无法为实践提供充分依据,公民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无法充分得到保护。文章以庞理鹏与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隐私权纠纷案作为引入,将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分析方法,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和文献并对比域外相关领域的立法,全面分析我国对于该研究对象的立法现状、司法实践,最终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建议。文章将研究范围限定在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问题上。分析该问题的前提是确定权利依据,文章首先分析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并确认个人信息权及其内容,对个人信息确权后,文章接着全面分析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随后分析我国目前...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网络运营者及其侵权责任
(一)网络运营者内涵
(二)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特殊性
二、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认定
(一)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客体
(二)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三)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立法的局限
(一)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规范模式
(二)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规范模式的局限
四、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个人信息权的权能体系和保护机制
(二)厘清网络运营者泄露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主体
(三)完善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四)明晰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模式选择[J]. 王成.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6)
[2]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J]. 刘诗瑶. 人民论坛. 2019(06)
[3]我国个人信息权的立法保护——对美国和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最新进展的比较分析[J]. 雷婉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23)
[4]新时代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路径研究——以存在第三方信息处理者情况下的民事责任分配为视角[J]. 朱宣烨. 法学杂志. 2018(11)
[5]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 丁晓东. 法学研究. 2018(06)
[6]论个人信息权的基本范畴[J]. 叶名怡. 清华法学. 2018(05)
[7]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 叶名怡. 法学研究. 2018(04)
[8]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 程啸.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3)
[9]个人信息:法益抑或民事权利——对《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的“个人信息”之解读[J]. 杨立新. 法学论坛. 2018(01)
[10]网络运营者及其主管部门的确定[J]. 许长帅. 中国信息安全. 2017(09)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泄露的侵权问题研究[D]. 唐东楠.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9
[2]大数据时代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实践研究[D]. 李娜.山东师范大学 2019
[3]个人信息权的法律性质与实现[D]. 陈雨萌.吉林大学 2019
本文编号:3526788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网络运营者及其侵权责任
(一)网络运营者内涵
(二)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特殊性
二、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认定
(一)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客体
(二)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三)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立法的局限
(一)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规范模式
(二)我国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规范模式的局限
四、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个人信息权的权能体系和保护机制
(二)厘清网络运营者泄露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主体
(三)完善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四)明晰网络运营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模式选择[J]. 王成.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6)
[2]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J]. 刘诗瑶. 人民论坛. 2019(06)
[3]我国个人信息权的立法保护——对美国和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最新进展的比较分析[J]. 雷婉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23)
[4]新时代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路径研究——以存在第三方信息处理者情况下的民事责任分配为视角[J]. 朱宣烨. 法学杂志. 2018(11)
[5]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 丁晓东. 法学研究. 2018(06)
[6]论个人信息权的基本范畴[J]. 叶名怡. 清华法学. 2018(05)
[7]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 叶名怡. 法学研究. 2018(04)
[8]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 程啸.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3)
[9]个人信息:法益抑或民事权利——对《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的“个人信息”之解读[J]. 杨立新. 法学论坛. 2018(01)
[10]网络运营者及其主管部门的确定[J]. 许长帅. 中国信息安全. 2017(09)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泄露的侵权问题研究[D]. 唐东楠.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9
[2]大数据时代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实践研究[D]. 李娜.山东师范大学 2019
[3]个人信息权的法律性质与实现[D]. 陈雨萌.吉林大学 2019
本文编号:352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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