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保消费者”面临之法律风险与防控
发布时间:2021-12-22 17:31
保险业向来是需要严格准入和高度监管的行业,互联网保险的出现似乎打破了传统认知,但同时也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而"互保消费者"就很有可能需为此而埋单,承受双方面的风险,既面临互联网企业信息披露不全、信息不对称等痼疾,又需承受诸如互联网保险下架、"升级"之苦,面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宣传的所谓低风险高收益时,更易受诱导和蛊惑进行非理性交易,在此过程中其权益也更易被侵害。准确释明"互保消费者"可能面临之个人隐私、求偿和监管的特殊风险,并提出较之传统手段更富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防控措施,不仅是为了"互保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升级,更是为了促进整个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大发展。
【文章来源】: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互保消费者”之确定与保护必要性
(一)“互保消费者”之确定
(二)“互保消费者”保护之必要
1.互联网保险市场更为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互联网金融的不稳定性
二、“互保消费者”面临之法律风险
(一)“互保消费者”个人隐私安全风险
(二)“互保消费者”之求偿权风险
1.成本高
2.取证难
(三)互联网保险行业监管风险
三、“互保消费者”的风险防控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
(二)健全互联网保险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三)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
1.健全“互保消费者”的法律保护
2.创新激励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不当行为风险及其规制政策研究——以市场诚信、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为核心[J]. 冯乾,王海军.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7(02)
[2]关于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风险的思考[J]. 麻荣荣.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5(06)
[3]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J]. 徐孟洲,殷华. 财经法学. 2015(05)
[4]互联网保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徐继响. 中国保险. 2015(03)
本文编号:3546792
【文章来源】: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互保消费者”之确定与保护必要性
(一)“互保消费者”之确定
(二)“互保消费者”保护之必要
1.互联网保险市场更为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互联网金融的不稳定性
二、“互保消费者”面临之法律风险
(一)“互保消费者”个人隐私安全风险
(二)“互保消费者”之求偿权风险
1.成本高
2.取证难
(三)互联网保险行业监管风险
三、“互保消费者”的风险防控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
(二)健全互联网保险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三)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
1.健全“互保消费者”的法律保护
2.创新激励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不当行为风险及其规制政策研究——以市场诚信、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为核心[J]. 冯乾,王海军.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7(02)
[2]关于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风险的思考[J]. 麻荣荣.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5(06)
[3]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J]. 徐孟洲,殷华. 财经法学. 2015(05)
[4]互联网保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徐继响. 中国保险. 2015(03)
本文编号:354679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546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