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未为登记时的责任划分
发布时间:2021-12-28 19:23
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未为登记时,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抵押权未设立。抵押权未设立情况下不能适用无效行为转换制度,不能将保证作为替代行为用以解决纠纷。因债权人原因(包括抵押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情形)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不能向"抵押人"主张违约责任,仅能基于有效抵押合同主张权利,可参照适用关于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抵押人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48(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作为原因行为的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
(一)登记并非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二)当事人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后合同生效”之合同效力
三、抵押权未设立项下纠纷不应适用无效行为转换路径予以解决
(一)抵押权未设立项下不存在可转换的基础行为
(二)将“保证”作为替代行为用以解决纠纷纯属画蛇添足
四、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类型化分析
(一)基于有效的抵押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应受到保护
1. 抵押权未设立下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不能当然地形成非典型担保关系
2. 债权人可基于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履行合同责任
(二)基于登记义务未履行的责任承担
1. 应以无过错责任作为不动产抵押合同的归责原则
2. 抵押合同当事人享有的登记请求权毋庸置疑
3.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责任对第三人的影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未登记不动产抵押权的法律后果——基于裁判分歧的展开与分析[J]. 高圣平. 政法论坛. 2019(06)
[2]论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J]. 冉克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01)
[3]抵押合同作为负担行为的双重效果[J]. 杨代雄. 中外法学. 2019(03)
[4]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之“无效”转换的适用探析[J]. 徐蓓. 河北法学. 2018(05)
[5]无效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解释——兼论转换制度的必要性与正当性[J]. 殷秋实. 法学. 2018(02)
[6]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办理抵押登记的责任性质及承担[J]. 刘振会. 人民司法(案例). 2017(20)
[7]未办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研究[J]. 范小华. 法律适用. 2015(04)
[8]论无效民事行为转换的适用要件[J]. 孙蕾,房绍坤. 政法论丛. 2013(05)
[9]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时抵押人应承担何种责任[J]. 刘延杰,王明华. 人民司法. 2013(03)
[10]契约的正义——读《法律、立法与自由》札记[J]. 孙学致.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6(04)
本文编号:3554594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48(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作为原因行为的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
(一)登记并非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二)当事人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后合同生效”之合同效力
三、抵押权未设立项下纠纷不应适用无效行为转换路径予以解决
(一)抵押权未设立项下不存在可转换的基础行为
(二)将“保证”作为替代行为用以解决纠纷纯属画蛇添足
四、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类型化分析
(一)基于有效的抵押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应受到保护
1. 抵押权未设立下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不能当然地形成非典型担保关系
2. 债权人可基于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履行合同责任
(二)基于登记义务未履行的责任承担
1. 应以无过错责任作为不动产抵押合同的归责原则
2. 抵押合同当事人享有的登记请求权毋庸置疑
3.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责任对第三人的影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未登记不动产抵押权的法律后果——基于裁判分歧的展开与分析[J]. 高圣平. 政法论坛. 2019(06)
[2]论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J]. 冉克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01)
[3]抵押合同作为负担行为的双重效果[J]. 杨代雄. 中外法学. 2019(03)
[4]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之“无效”转换的适用探析[J]. 徐蓓. 河北法学. 2018(05)
[5]无效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解释——兼论转换制度的必要性与正当性[J]. 殷秋实. 法学. 2018(02)
[6]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办理抵押登记的责任性质及承担[J]. 刘振会. 人民司法(案例). 2017(20)
[7]未办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研究[J]. 范小华. 法律适用. 2015(04)
[8]论无效民事行为转换的适用要件[J]. 孙蕾,房绍坤. 政法论丛. 2013(05)
[9]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时抵押人应承担何种责任[J]. 刘延杰,王明华. 人民司法. 2013(03)
[10]契约的正义——读《法律、立法与自由》札记[J]. 孙学致.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6(04)
本文编号:355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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