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8 19:34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获得他人财产利益致使他人利益受损,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不当得利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他方受有损失、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与他方受有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对于不当得利前三个构成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有着统一的认识和明确的标准,但对于其中最核心的构成要件“没有法律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存在很大争议。实践中往往因为“没有法律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无统一明确的标准,导致此类案件出现同院不同判,甚至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分析实践中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现状以及学术界的争议,确立不同类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典型案例的介绍以反映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差异问题并分析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为解决方案的构建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介绍学术界对于这一问题的两个分歧点,即“统一说”和“非统一说”,并分析“统一说”的不足与“非统一说”的证成。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借鉴德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的司法现状
第一节 典型案例介绍
一、基本案情
二、审判经过
三、小结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差异
一、同案不同判的对比
二、不同类型不当得利的对比
三、小结
第三节 判决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不当得利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缺失
二、不当得利类型的多样化
第二章 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的理论争议
第一节 “统一说”视角
一、请求人负证明责任说
二、被请求人负证明责任说
第二节 “非统一说”视角
一、类型区分说
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再类型化说
第三节 “统一说”的不足与“非统一说”的证成
一、“统一说”的不足
二、“非统一说”的证成
第三章 德日及中国台湾“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第一节 德国的分配规则
第二节 日本的分配规则
第三节 中国台湾的分配规则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我国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分配的类型化构建
第一节 给付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一、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的不当得利
二、给付原因嗣后不存在的不当得利
三、给付目的不达的不当得利
第二节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一、基于请求人行为的不当得利
二、非基于请求人行为的不当得利
第三节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554608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的司法现状
第一节 典型案例介绍
一、基本案情
二、审判经过
三、小结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差异
一、同案不同判的对比
二、不同类型不当得利的对比
三、小结
第三节 判决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不当得利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缺失
二、不当得利类型的多样化
第二章 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的理论争议
第一节 “统一说”视角
一、请求人负证明责任说
二、被请求人负证明责任说
第二节 “非统一说”视角
一、类型区分说
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再类型化说
第三节 “统一说”的不足与“非统一说”的证成
一、“统一说”的不足
二、“非统一说”的证成
第三章 德日及中国台湾“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第一节 德国的分配规则
第二节 日本的分配规则
第三节 中国台湾的分配规则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我国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证明责任分配的类型化构建
第一节 给付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一、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的不当得利
二、给付原因嗣后不存在的不当得利
三、给付目的不达的不当得利
第二节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一、基于请求人行为的不当得利
二、非基于请求人行为的不当得利
第三节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55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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