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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角下商法教学的模式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2-01-01 09:40
  比较研究发现,目前商法教学中所体现的共性和趋势是案例教学法和思辨式教学法的强化和普及。除了教育学因素外,商法学科在教学改革上体现出来的共性与现代国际商事制度规范的高度趋同化密切相关。针对商法学科自身的特点,我国目前商法教学改革应处理好制度国际化与教学中国化之间的关系:一是在教学方法上弥合理论制度和商事实践的脱节;二是在教学内容和评价体系上注重兼容并绪,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文章来源】: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36(04)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比较视角下商法教学特点
    (一)法国商法教学现状分析
    (二)加拿大商法学教学现状分析
    (三)韩国商法学教学现状分析
三、启示与借鉴
    (一)重视案例式教学
    (二)重视思辨式教学
四、中国商法教学改革路径:制度国际化与教学本土化
    (一)我国商法课程规划与教学
    (二)制度国际化与教学本土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下的商法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 葛琳.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8(10)
[2]加拿大社会科课程四大范式及其规范化[J]. 高益民,郑璐.  比较教育研究. 2017(05)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要性之比较研究——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为比较[J]. 刘坤轮.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4(04)
[4]加拿大的法律教育和职业准入[J]. 马登科.  学术论坛. 2011(05)
[5]道器一体、学以致用——法国法学高等教育模式研究[J]. 张莉.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0(01)



本文编号:356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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