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利用的平衡路径
发布时间:2022-01-07 23:05
<正>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凌某某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App运营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在原告未注册抖音时,从其他用户手机通讯录搜集到原告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并在原告注册抖音后向其推荐"可能认识的人"这一行为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本案是《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提供了实践指导。
【文章来源】:保密工作.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的矛盾
法律平衡路径——整体框架的构建
技术平衡路径——保密技术的新发展
本文编号:3575439
【文章来源】:保密工作.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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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的矛盾
法律平衡路径——整体框架的构建
技术平衡路径——保密技术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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