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权的界定及其侵权保护路径
发布时间:2022-01-08 18:26
所谓安宁权,是指自然人可以自己掌握和把控的生活体验感,维持生活安宁稳定、精神状态祥和并排除外界不法侵扰的权利。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垃圾信息、骚扰电话、噪音等不可量物对生活所需的活动空间和环境的侵扰等现象的层出不穷,并呈现出蔓延之势,此种情况严重影响了自然人日常生活的安宁稳定,并对精神权益和财产利益造成侵害。有鉴于此,“安宁权”在人格权益范畴内应运而生,其彰显了对私人生活领域以及人格尊严的保护。本文从司法案例出发,归纳总结现阶段民众及司法机关对安宁权的认识和态度。而在理论研究层面,我国已有相关研究成果涉及到该权利的法律地位、基本内涵及权利涵摄边界、侵权行为类型、保护模式、入法建议及方式等问题,但是从其权利的内涵、解释的外延、侵权的方式和产生的损害结果等方面来看,安宁权所包含的法益却难以被现有具体人格权所涵盖。民法典草案中对隐私权的规定可剥离出安宁权的部分内涵,但这并不妨碍学界对安宁权的界定进行研究和探讨。为完善人格权的类型和体系,确保民众过上真正有尊严和幸福感的生活,将安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看待亦有可取之处。由于现阶段安宁权的理论还未得到立法上的确认,以司法案例为基础进行归纳分析可得到...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章 安宁权案件的法律分析
第一节 “安宁利益”到“安宁权”的权利化
第二节 法院对“安宁权”的司法态度
第三节 我国安宁权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安宁权的界定
第一节 隐私权、名誉权、相邻关系与安宁权的辨析
一、安宁权与隐私权
二、安宁权和名誉权
三、安宁权与相邻关系
第二节 安宁权的保护对象及价值
第三节 人格权范围内安宁权的法律定位
第三章 安宁权侵害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第一节 侵扰行为
第二节 不可量物侵入
第三节 观念妨害
第四节 惊吓损害
第四章 安宁权的侵权保护路径
第一节 “容忍义务”与安宁权的行使界限
第二节 妨害与损害的二元化保护路径
一、妨害和损害的区分
二、妨害和损害不同情形的保护路径
第三节 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判断
第四节 举证责任配置的司法考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惊吓损害侵权司法救济困境及其突破[J]. 谭吉. 当代法学. 2019(03)
[2]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9(01)
[3]安宁利益的类型和权利化[J]. 方乐坤. 法学评论. 2018(06)
[4]侵害生活安宁利益之侵权责任[J]. 张红. 财经法学. 2018(06)
[5]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J]. 王利明. 法学评论. 2017(06)
[6]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J]. 郑晓剑. 中国法学. 2016(02)
[7]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及其求解——以法律适用为场域展开[J]. 梁上上. 政法论坛. 2014(04)
[8]论安宁生活权[J]. 刘保玉,周玉辉. 当代法学. 2013(02)
[9]人格权法的发展与完善——以人格尊严的保护为视角[J].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2(04)
[10]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J]. 王利明. 法学家. 2012(01)
本文编号:3577057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章 安宁权案件的法律分析
第一节 “安宁利益”到“安宁权”的权利化
第二节 法院对“安宁权”的司法态度
第三节 我国安宁权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安宁权的界定
第一节 隐私权、名誉权、相邻关系与安宁权的辨析
一、安宁权与隐私权
二、安宁权和名誉权
三、安宁权与相邻关系
第二节 安宁权的保护对象及价值
第三节 人格权范围内安宁权的法律定位
第三章 安宁权侵害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第一节 侵扰行为
第二节 不可量物侵入
第三节 观念妨害
第四节 惊吓损害
第四章 安宁权的侵权保护路径
第一节 “容忍义务”与安宁权的行使界限
第二节 妨害与损害的二元化保护路径
一、妨害和损害的区分
二、妨害和损害不同情形的保护路径
第三节 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判断
第四节 举证责任配置的司法考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惊吓损害侵权司法救济困境及其突破[J]. 谭吉. 当代法学. 2019(03)
[2]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9(01)
[3]安宁利益的类型和权利化[J]. 方乐坤. 法学评论. 2018(06)
[4]侵害生活安宁利益之侵权责任[J]. 张红. 财经法学. 2018(06)
[5]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J]. 王利明. 法学评论. 2017(06)
[6]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J]. 郑晓剑. 中国法学. 2016(02)
[7]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及其求解——以法律适用为场域展开[J]. 梁上上. 政法论坛. 2014(04)
[8]论安宁生活权[J]. 刘保玉,周玉辉. 当代法学. 2013(02)
[9]人格权法的发展与完善——以人格尊严的保护为视角[J].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2(04)
[10]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J]. 王利明. 法学家. 2012(01)
本文编号:357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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