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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解释规则的修正及其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3-03-05 14:41
  根据客观主义、民商合一、意思自治等理论,《民法典》对《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释规则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正。其不仅改变了合同解释的目标追求,还明确了合同解释规则的适用次序,增加了合同性质解释规则,并且对不同文本合同的解释采用综合解释方式。在适用文义解释规则时,通过细化合同文义矛盾时的具体解释规则,在合同文义不清时运用其他解释规则,严格区分合同解释与法律适用的关系等,可以达至合同解释的真正目的。《民法典》确立文义解释优先,兼顾体系解释、性质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的合同解释规则,对于保障和促进市场交易、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裁判规则、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民法典》对合同解释规则的重大修正
    (一)合同解释目标的立法修正
    (二)合同解释规则的次序区分
    (三)合同解释规则中增加了性质解释
    (四)不同文本合同解释规则的变更
二、《民法典》对合同解释规则修正的理据及意义
    (一)《民法典》对合同解释规则修正的理论根据
        1.客观主义理论
        2.民商合一理论
        3.意思自治理论
    (二)《民法典》对合同解释规则修正的现实意义
        1.保障和促进市场交易
        2.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统一司法裁判的规则
三、《民法典》中合同文义解释规则的司法适用
    (一)文义矛盾时合同解释的具体原则
    (二)文义不清时适用其他合同解释规则
    (三)严格区分合同解释与法律适用



本文编号:375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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