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合作机制: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路径探索
发布时间:2023-08-30 03:24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层面的战略布局,其最大的特征是"一国两制三法域"。三地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法系背景为大湾区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方面表现为区际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冲突明显,争议解决途径对接存在障碍,使得原有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以及非诉争议解决机制基本失灵。为了冲破这一桎梏,大湾区需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基础之上实行仲裁合作机制,采用ODR新形式,打造亚太地区的仲裁中心,以便接轨"一带一路"。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区际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冲突明显,争议解决途径对接存在障碍
(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桎梏———司法诉讼途径
(三)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失灵———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
(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暗礁险滩”———人文因素
二、仲裁合作: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之解决机制
(一)仲裁合作机制的构建逻辑
(二)打造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仲裁中心
三、结语
本文编号:3844839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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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区际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冲突明显,争议解决途径对接存在障碍
(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桎梏———司法诉讼途径
(三)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失灵———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
(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暗礁险滩”———人文因素
二、仲裁合作: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争议之解决机制
(一)仲裁合作机制的构建逻辑
(二)打造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仲裁中心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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