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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网店的法律地位及其规制

发布时间:2017-07-16 02:01

  本文关键词:论个人网店的法律地位及其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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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个人网店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具备财产客体的属性即价值性、稀缺性、支配性、存在于人体之外,是一种财产客体,因而个人网店店主才是法律主体。针对个人网店在现实中的问题,本文主张个人网店的所有权应当由个人网店店主享有,个人网店可以进行自由转让,个人网店的工商登记应以自由为准则。个人网店的问题还须法律以用户协议为基础加以规制。
【作者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个人网店 财产客体 网店店主 法律主体 用户协议 工商登记
【分类号】:D923.2;F724.6
【正文快照】: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并正迅速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的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即B2C、B2B、C2C。为了盈利的最大化,各大网络平台都引进C2C的模式,这是因为C2C网站模式能够使得网络平台处于第三方的位置,避免了直接参与交易的亏损风险。国内著名的C2C网站包括淘宝网、拍拍网、易

本文编号:54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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