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版权保护的重构——以文学作品侵权认定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8-17 09:38
本文关键词:综艺节目版权保护的重构——以文学作品侵权认定为视角
【摘要】:综艺节目侵权的话题近年来持续升温,但业界对其侵权的态度却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对待综艺节目的保护可以尝试从综艺节目影像与综艺节目版式两个维度进行讨论。对综艺节目影像而言,可以类比文学艺术作品中关于剽窃的认定,坚持"先部分、后整体、看比例、问大众"的原则。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院;
【关键词】: 综艺节目 综艺节目影像 文学作品 剽窃
【分类号】:D923.41
【正文快照】: 一、导言 前日,韩国KBS发表官方声明称东方卫视的新节目《四大名助》涉嫌抄袭其制作的节目《大国民脱口秀——你好》,并向东方卫视发去公函勒令其立即停播该节目[1]。根据网友的截图我们发现,两节目确实在主持方式、游戏设置、拍摄角度以及舞台布置等方面存在着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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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丽丽;综艺节目模板的版权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6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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