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留守儿童的生命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7-09-28 04:34
本文关键词:论留守儿童的生命权保护
【摘要】:留守儿童生命权具体表现为独立生存权、自身尊严权、个体发展权;留守儿童生命权保护的必要性一方面在于其生命权具有唯一性、根本性,是充分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另一方面在于社会客观现实的紧迫,严重威胁着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因而,对于留守儿童的生命权保护应该是首要的、全面的,探索的保护措施应该是有效的、可行的,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确保良法善治的实现。
【作者单位】: 辽宁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留守儿童 生命权 法治保障
【分类号】:D921;D922.183
【正文快照】: 子的过分溺爱也助长了孩子不爱学习的作风;另一种原因一、留守儿童生命权保护之迫切需要在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工作地点也相对不固定,导致农村部分儿童经历过流动儿童到留守儿童的多次反复。这种由(一)留守儿童生命权保护的根本性流动儿童到留守儿童的多次反复,使他们的学业间,
本文编号:9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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