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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对司法的消极影响及规制措施

发布时间:2017-03-29 23:19

  本文关键词:论媒体对司法的消极影响及规制措施,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媒体与司法作为现代国家的两种社会活动,在它们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发挥着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独立性原则对媒体的介入有着天然的排斥,它要求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外界干扰。但是“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司法机关独立判案并不意味着司法不受任何监督与约束。媒体作为国家公权力之外的一种监督力量,是人民群众发表言论的途径,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人民的意愿与群众的声音。媒体对司法的监督,就是人民对司法的监督,能促进司法的公开与透明,确保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因此,在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中,司法既独立于媒体存在,但又受到媒体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媒体对司法的消极影响及规制措施,并从“影响原因”、“影响范围”、以及“规制措施”三个层面对文章内容进行组织。作者通过对比研究的方法,引用了美国判例史上部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经典案例,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行分析。这些案例包括:法院确认媒体对司法享有自由报道权的“尼尔诉明尼苏达州案”、“《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媒体对司法产生消极影响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案”、“谢伯德诉佛罗里达州案”;法院如何对消极影响进行规制的“西蒙斯诉美国案”、“谢帕德诉马克斯韦尔案”等美国案例。国内部分则引用了“张金柱案”、“何鹏案”、“李天一案”、“唐慧案”等知名案例。通过分析,作者建立了一种权利冲突的法理模型,从权利冲突的角度解释了在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中,因为各关系主体权利不平衡而导致冲突的产生,并最终对司法造成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作者以关系主体的划分为线索,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规制措施。作者认为,在媒体与司法的关系结构之中,主要有四类关系主体,即:媒体和为媒体提供民意支持的人民大众、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法官以及陪审人员)、诉讼当事人以及能够对司法产生影响的其他国家公权力。在审判过程中,法律赋予每一类关系主体相应的权利。权利的存在必然会导致权利的冲突。因此从权利冲突的视角,媒体对司法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在于:某一类主体权利行使范围的扩大,压制了其他主体权利行使的空间。权利的冲突以及冲突带来的副作用导致媒体在与司法互动过程中,对司法产生了消极影响。所以,对消极影响的规制,首要任务就是对各主体的权利进行限制,以平衡它们之间的权利关系。在此意义上达成媒体与司法的和谐互动,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也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在引言部分通过两个域外案例,引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事实存在:媒体的新闻报道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媒体同时也能够对司法造成消极影响。第一部分基于媒体是市民社会话语权之体现的视角,从“市民社会的民意支持”、“公开审判制度的自我要求”、“公民之间‘冲突社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民众对法律信息‘知的需要(the need to know)'”以及“我国‘嵌入式司法’与媒体的特殊关系”五个方面对媒体何以干预司法,并以此为基础影响司法进行分析。这五个因素为第二部分分析媒体对司法的消极影响提供了法理学意义上的依据。第二部分在论证媒体自身局限性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媒体影响司法由浅入深的三个层次,即:媒体影响司法机关独立判案,媒体影响司法公正,媒体影响司法权威,并通过中外案例对此进行论证。在此部分的最后小节,作者从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角度对媒体影响司法权威进行了社会成本的分析。第三部分提出了规制消极影响的具体措施。对应媒体与司法关系结构中的不同关系主体,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规制措施进行论述。分别是针对媒体和公众采取的规制措施、针对司法机关采取的规制措施和针对其他公权力采取的规制措施。前两类规制措施建立在保障公民最基本的言论表达自由基础之上,是一种“有限规制”。而国家公权力的滥用并借由媒体对司法产生影响对司法权的最大危害,因此应该予以绝对禁止。最后,本文指出尽管媒体对司法造成诸多消极影响,但它们二者并非完全对立,而是一种既排斥又包容、既冲突也合作的关系。司法离不开媒体的监督,规制媒体对司法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二者构建和谐互动关系的前提。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媒体 司法 消极影晌 公平与正义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16;G206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3
  • 一、媒体影响司法的原因13-21
  • (一) 缘于法院独立审判前提下的民意支持13-14
  • (二) 缘于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的自我要求14-16
  • (三) 缘于“冲突社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16-17
  • (四) 缘于民众对法律信息“知的需要”17-19
  • (五) 缘于我国“嵌入式司法”与媒体的关系19-21
  • 二、媒体对司法的消极影响21-39
  • (一) 媒体报道的局限性21-22
  • (二) 媒体影响司法机关独立判案22-28
  • (三) 媒体影响司法公正28-33
  • (四) 媒体影响司法权威33-39
  • 三、媒体对司法消极影响的规制措施39-47
  • (一) 采取规制措施应坚持的原则40-41
  • (二) 针对媒体和公众的规制措施41-43
  • (三) 针对司法机关的规制措施43-45
  • (四) 针对其他公权力的规制措施45-47
  • 结语47-49
  • 参考文献49-53
  • 致谢5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侯健;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及其调整──美国有关法律实践评述[J];比较法研究;2001年01期

2 王嘎利;;自由心证原则:历史发展、现实处境[J];理论探索;2007年01期

3 景汉朝;传媒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契合[J];现代法学;2002年01期

4 李祖军;自由心证与法官依法独立判断[J];现代法学;2004年05期

5 冯宇飞;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的负面效应[J];新闻战线;2002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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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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