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树欲静而风不止:CICC司法审查仲裁协议第一案未尽问题之审思

发布时间:2021-01-23 06:07
  "(2019)最高法民特1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司法审查仲裁条款效力的第一案,其审查理路凸显了我国人民法院在涉外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实践中未尽澄清的两个问题。其一是未区分仲裁协议"存在与否"的成立问题与"有效与否"的效力问题。后者应选法调整;前者则应区分成立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事实判断用证据解决,价值判断则需选法调整。其二是在按涉外合同方式认定涉外仲裁条款的效力时,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分割论是否及如何适用于涉外仲裁条款有昧而不彰之处,核心问题是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未经反思的法院地法直接适用倾向。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涉外仲裁协议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并将涉外仲裁条款形式要件并入实质要件,进而按照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二分论配置其法律适用。 

【文章来源】: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0,(02)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CICC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第一案的回顾
    (一)案情简介
    (二)CICC的司法审查
    (三)本案未尽的两个问题
二、关于涉外仲裁条款“存在与否”问题的法律适用之审思
    (一)仲裁协议要件理论的反思
    (二)仲裁协议要件理论的重塑
        1. 意思表示型。
        2. 仲裁机构型。
        3. 强制秩序型。
    (三)基于案例分析的观点检验
        1. 案情简介
        2. 审查理路
三、关于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分割及具体规则之审思
    (一)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分割法
    (二)具体适用规则
        1. 本案中涉外仲裁协议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
        2. 本案中涉外仲裁协议其他问题的法律适用
四、结语:我国司法审查涉外仲裁协议的一般方法论



本文编号:299469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99469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c76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