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视角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形成原因及解决
发布时间:2021-01-24 07:22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难。表象上,证人、公诉机关、法院、辩护律师、立法各主体都是造成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然而实质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没有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要确立了"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辩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若立法不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也应该对现有证人出庭作证有关条款予以修改,规定只要辩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就应该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其庭前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文章来源】: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29(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意识:庭审实质化要求务必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
二、表象原因:复杂多样
(一)证人的抵触
(二)控方的谨慎
(三)辩方的配合
(四)法官的消极
(五)立法的缺陷
三、实质原因: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
四、解决之道:立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编号:2996839
【文章来源】: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29(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意识:庭审实质化要求务必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
二、表象原因:复杂多样
(一)证人的抵触
(二)控方的谨慎
(三)辩方的配合
(四)法官的消极
(五)立法的缺陷
三、实质原因: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
四、解决之道:立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编号:299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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