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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义及其合理路径

发布时间:2021-01-31 17:09
  本文通过剖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核心内涵,指出它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侦查中心主义"现象弊病,贯彻促进审判活动、完善庭审机制、塑造审判权威、尊重保障人权的基本内涵,并从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出发,阐释不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贯彻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律师的诉讼作用的改革有效路径。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以审判为中心”彰显的改革内涵
    (一)以促进审判活动为中心
    (二)以完善庭审机制为重点
    (三)以塑造审判权威为依归
    (四)以保障人权为根本
二、“以审判为中心”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公检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原则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权责统一的标准要求仍需有效贯彻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待严格落实
三、“以审判为中心”呼唤的改革路径
    (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得以不断推进
    (二)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得以有效贯彻
    (三)律师的诉讼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以审判为中心:解读、实现与展望[J]. 陈卫东.  当代法学. 2016(04)
[2]“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及其限度[J]. 龙宗智.  中外法学. 2015(04)



本文编号:30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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