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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律师惩戒制度探析 ——基于江西省民国律师惩戒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3-17 03:47
  惩戒制度是律师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对违反律师管理制度的律师的一种惩罚方式,通常用这种制度去监督律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律师惩戒制度是律师管理的一种基本制度,对于维护律师的基本道德标准和从业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现代的一些学者将律师惩戒制度的目的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和警示作用,促使其他的从业律师从前案中吸取教训,使后人不致重蹈覆辙;二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主要是通过惩戒措施使有违法行为的律师失去危害社会的能力;三是可以更好的维护律师协会和律师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所以说,法律规定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督和惩戒,主要是为了维护律师业行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司法正义。文章旨在以民国律师惩戒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复杂的环境动因以及个案诱因为主要轴线,探析民国律师惩戒的程序,比较其与现行中国律师惩戒制度的不同之处,了解西方国家对律师惩戒的制度规定,以期对当前律师惩戒制度完善有所帮助。文中通过对清末司法独立观念萌芽的探索及失败;从介绍西方三权分立的思想,到指出不能明确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发展到能够以该思想为指导,并且能够正确清晰的分析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的关系,...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引言
一、 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基本架构
    (一) 司法独立与律师制度
        1、 民国时期对司法独立制度的探索及失败
        2、 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
    (二) 律师考试与执业登录
        1、 民国时期的律师考试制度
        2、 律师资格的免试
    (三) 律师职业要求及其规范
        1、 律师要履行消极诉讼的义务
        2、 律师执业规则
    (四) 律师惩戒制度概述
        1、 惩戒权的概念
        2、 民国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
二、 民国时期律师执业环境分析
    (一) 民国司法体制下的律师角色
    (二) 兼理司法体制下的律师执业困境
三、 民国律师惩戒个案及诱因
    (一) 兼营商业
    (二) 欺诈取财
    (三) 律师个人作风问题
    (四) 教唆诉讼、伪造证据
    (五) 在伪组织中执业
    (六) 行贿受贿
    (七) 言辞不自由
    (八) 法官报复以致被惩戒
    (九) 被当事人诬告
    (十) 律师间相互诋毁
    (十一)狐假虎威、包揽词讼
    (十二)乱盖私章
四、 民国时期律师惩戒运行机制的比较分析
    (一) 民国律师惩戒机制
        1、 民国律师惩戒会的组成
        2、 惩戒之提起
        3、 惩戒会审查程序
        4、 检察官调查
        5、 当事人辩驳及惩戒委员会认定
        6、 惩戒之执行
    (二) 我国现行律师惩戒权
    (三) 律师协会纪律处罚权简述
    (四) 纪律处分权和行政处罚权之间的关系
    (五) 民国时期律师惩戒机制与域外之比较
        1、 台湾惩戒机构
        2、 日本惩戒机制
        3、 德国律师惩戒制度
五、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内近40年来民国律师研究综述[J]. 谢行焱.  社会科学论坛. 2020(05)



本文编号:308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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