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民事证明责任二元论之检视

发布时间:2021-04-21 09:30
  两大法系证明责任理论通说均遵循二元结构的法庭证明逻辑:获取客观证据与分配真伪不明风险,是法庭证明的两个阶段。但迄今为止,区分设置两类证明责任仍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且相关不同的解释造成了诸多混乱。二元结构证明责任理论存在两个基础问题需要明确:对"真伪不明"的界定和对判决悖论的解释。依照基于概率论的形式逻辑来界定"真伪不明",既缺乏实践意义,也存在逻辑瑕疵。如果两类证明责任彼此独立,那么对于同一案件,在各方均未提交任何证据或所提交证据均不满足证明标准的情形下,两类责任的不一致便将可能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也将导致当事人行为激励的扭曲。证明责任二元论既缺乏合理的理论根据,也未被实践普遍、系统地接受,应当基于一元论的立场,将证明责任设定为针对每一要件事实的证据责任。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经验”何以成为“法则”——对经验法则适用困境的考察、追问及求解[J]. 王庆廷.  东方法学. 2016(06)
[2]拥抱抑或拒斥:摸索证明论的中国境遇[J]. 胡学军.  东方法学. 2014(05)
[3]解读“彭宇案”判决理由——以证据规则和民事诉讼理论为视角[J]. 周量.  东方法学. 2008(05)



本文编号:315150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15150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ffb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