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探析
发布时间:2021-07-04 00:04
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具有向社会展示司法实体正义和程序公正的功能。说理在整个裁判文书中显得特别重要,能够彰显法官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养。如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不依照法律规定,不符合社会情理,案件当事人就不能接受和服从,达不到服判息诉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长期以来,我国的裁判文书比较重视裁判结论的直接陈述,对裁判理由的论证推理尤显不足,并且很少对案件进行法理分析。导致当前裁判文书出现说理不足、不到位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作主体自身方面的原因,又有当前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环境的原因。本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引言:通过“南京彭宇案”“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江苏无锡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名誉权维权案”四个案例,引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对实现司法裁判正当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第一部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寓意解读,介绍分析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义和内容,理论基础和规范基础,说理指向的范围和说理的意义。第二部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欠缺的表现,首先分析了我国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分析了当前审判实践中裁判文书说理的现状。第三部分:根据上...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寓意解读
(一)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义和内容
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义
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内容
(二)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论基础和规范基础
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论基础
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基础
(三)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指向的范围
1. 程序性说理
2. 证据认定说理
3. 事实认定说理
4. 法律适用说理
(四)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意义
1. 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2. 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3. 有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4. 有助于弘扬法治思想
二、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导致的结果
(一) 当前我国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千案一面,缺乏说理
2. 诉讼程序事项说理欠缺
3. 裁判文书内容繁简不分
4. 事实认定与证据分析脱节
5. 裁判理由公式化
(二) 当前审判实践中裁判文书说理不足导致的结果
1. 一审裁判服判息诉率较低
2. 二审发改率、再审改判率较高
3. 社会舆论评价较差
三、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欠缺的成因
(一) 制作主体原因
1. 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
2. 不愿说理
3. 不敢说理
4. 不能说理
(二) 制度原因
1. 重视调解轻判决
2. 缺乏督促激励措施
3. 文书审签机制不完善
4. 集体署名制度的制约
5. 对法官的培训机制不健全
(三) 现实因素
1. 案多人少的矛盾
2. 法律信仰未牢固树立
3. 法官“不务正业”
4. 民事裁判中侧重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 历史渊源
1. 受大陆法系司法传统的影响
2. 司法权运行中的因素
3. 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思想
四、增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新路径
(一) 民事裁判文书引入情理性的可行性分析
1. 从法文化谈情理性分析的发端
2. 从裁判的可接受性谈情理性分析的现实基础
3. 从司法公信力的角度
4. 从裁判文书制作者的角度
5. 从裁判文书受众的角度
(二) 我国古代、港台地区及域外裁判文书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1. 我国古代判词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2. 我国港台地区裁判文书中情理性因素应用分析的借鉴
3. 域外裁判文书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三) 民事裁判文书中进行情理性分析的具体举措
1. 制作主体层面
2. 制作技术层面
3. 在文书制作环节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检视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263617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寓意解读
(一)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义和内容
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义
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内容
(二)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论基础和规范基础
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论基础
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基础
(三)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指向的范围
1. 程序性说理
2. 证据认定说理
3. 事实认定说理
4. 法律适用说理
(四)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意义
1. 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2. 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3. 有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4. 有助于弘扬法治思想
二、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导致的结果
(一) 当前我国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千案一面,缺乏说理
2. 诉讼程序事项说理欠缺
3. 裁判文书内容繁简不分
4. 事实认定与证据分析脱节
5. 裁判理由公式化
(二) 当前审判实践中裁判文书说理不足导致的结果
1. 一审裁判服判息诉率较低
2. 二审发改率、再审改判率较高
3. 社会舆论评价较差
三、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欠缺的成因
(一) 制作主体原因
1. 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
2. 不愿说理
3. 不敢说理
4. 不能说理
(二) 制度原因
1. 重视调解轻判决
2. 缺乏督促激励措施
3. 文书审签机制不完善
4. 集体署名制度的制约
5. 对法官的培训机制不健全
(三) 现实因素
1. 案多人少的矛盾
2. 法律信仰未牢固树立
3. 法官“不务正业”
4. 民事裁判中侧重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 历史渊源
1. 受大陆法系司法传统的影响
2. 司法权运行中的因素
3. 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思想
四、增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新路径
(一) 民事裁判文书引入情理性的可行性分析
1. 从法文化谈情理性分析的发端
2. 从裁判的可接受性谈情理性分析的现实基础
3. 从司法公信力的角度
4. 从裁判文书制作者的角度
5. 从裁判文书受众的角度
(二) 我国古代、港台地区及域外裁判文书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1. 我国古代判词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2. 我国港台地区裁判文书中情理性因素应用分析的借鉴
3. 域外裁判文书情理性分析的借鉴
(三) 民事裁判文书中进行情理性分析的具体举措
1. 制作主体层面
2. 制作技术层面
3. 在文书制作环节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检视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26361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263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