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26 13:42
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提法代之以“行政处罚明显不当”,这是行政诉讼法的一个进步。但由于该规定本身较为笼统,对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概念、表现形式、判断标准及司法审查等问题,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均未达成一致。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处罚明显不当进行研究,以更好地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并完善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制度。除引言和摘要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行政明显不当的理论诠释。明显不当作为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应以一般大众的认识水平为准。关于其性质,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律性质构成实质违法,属于合法性问题。另外,通过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显失公正及滥用职权的比较研究,发现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显失公正、滥用职权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同点和区别,它们之间并不能相互替代。第二部分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具体表现。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具体表现包括内容明显不当、过程明显不当以及责罚明显不当等。内容明显不当包括内容不准确、不妥当以及处罚内容毫无根据。过程明显不当指在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中,行政主体存在明显不恰当、明显不合理的情节,主要指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具体表现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明显程序瑕疵。责罚...
【文章来源】:海南大学海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理论诠释
(一)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概念和含义
(二)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律性质
(三)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1.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2.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行政处罚滥用职权
二、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具体表现
(一) 内容明显不当
(二) 过程明显不当
(三) 责罚明显不当
三、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
(一) 是否符合立法精神
(二) 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三) 是否公正平等对待各方
(四) 是否符合程序正当原则
(五) 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四、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
(一) 明确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原则
1. 合法性审查原则
2. 合理性审查原则
(二) 明确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范围
1. 属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范围的内容
2. 不属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范围的内容
(三) 完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的判决结果
1. 厘清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的适用情形
2. 增加确认明显不当的判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判决“明显不当”标准之探讨——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的行政处罚案例为样本的分析[J]. 黄雪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02)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判断[J]. 李晴.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7(01)
[3]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的适用疑难探析[J]. 王玉全.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6(06)
[4]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J]. 史笔,曹晟. 法律适用. 2016(08)
[5]对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标准的思考[J]. 蔡维专. 人民司法(应用). 2016(16)
[6]论行政行为“明显不当”[J]. 何海波. 法学研究. 2016(03)
[7]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新发展——兼评《行政诉讼法》第77条之规定[J]. 程丹丹.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5(05)
[8]论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兼评新《行政诉讼法》第70条[J]. 滕亚为,康勇.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10)
[9]对非诉行政行为应适用合法性兼顾合理性司法审查原则[J]. 张瑞强. 人民司法. 2015(19)
[10]论行政诉讼变更判决[J]. 张静. 行政法学研究. 2015(02)
本文编号:3364346
【文章来源】:海南大学海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理论诠释
(一)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概念和含义
(二)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律性质
(三)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1.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2.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与行政处罚滥用职权
二、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具体表现
(一) 内容明显不当
(二) 过程明显不当
(三) 责罚明显不当
三、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
(一) 是否符合立法精神
(二) 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三) 是否公正平等对待各方
(四) 是否符合程序正当原则
(五) 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四、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
(一) 明确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原则
1. 合法性审查原则
2. 合理性审查原则
(二) 明确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范围
1. 属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范围的内容
2. 不属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范围的内容
(三) 完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司法审查的判决结果
1. 厘清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的适用情形
2. 增加确认明显不当的判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判决“明显不当”标准之探讨——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的行政处罚案例为样本的分析[J]. 黄雪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02)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判断[J]. 李晴.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7(01)
[3]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的适用疑难探析[J]. 王玉全.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6(06)
[4]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J]. 史笔,曹晟. 法律适用. 2016(08)
[5]对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标准的思考[J]. 蔡维专. 人民司法(应用). 2016(16)
[6]论行政行为“明显不当”[J]. 何海波. 法学研究. 2016(03)
[7]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新发展——兼评《行政诉讼法》第77条之规定[J]. 程丹丹.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5(05)
[8]论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兼评新《行政诉讼法》第70条[J]. 滕亚为,康勇.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10)
[9]对非诉行政行为应适用合法性兼顾合理性司法审查原则[J]. 张瑞强. 人民司法. 2015(19)
[10]论行政诉讼变更判决[J]. 张静. 行政法学研究. 2015(02)
本文编号:33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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