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的救济
发布时间:2021-09-25 14:54
辩护权不仅是一项人权,而且还是保障人权的权利,是一项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权利。但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的行使却陷入了困境——会见受到阻碍、阅卷受到限制、调查取证也无人理睬等等。不但如此,辩护权受到侵犯,即便申诉控告、投诉、维权,都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救济。通过辩护权运行现状,分析致使辩护权陷入困境的原因,得出目前法律体系中辩护权缺乏救济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总结我国法律中对在审前程序中受到侵犯的辩护权的救济方式,分析各个方式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国外辩护权救济制度的考察,获得一些有利于构建我国审前程序中辩护权救济体系的经验和启示——通过再次明确审前程序中辩护权的重要性,并明确审前行为的可诉性,构建诉讼化的审前程序,到完善现有救济措施,建立新的救济机制,再到宪法性救济,建立一套全面的完整的辩护权救济体系。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刑事审前程序中侵犯辩护权案例介绍及引发的思考
(一)侵犯辩护权案例介绍
(二)关于侵犯辩护权案例引发的思考
二、辩护权在刑事审前程序救济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辩护权在刑事审前程序中被侵犯的表现形式
1.会见难
2.阅卷难
3.调查取证难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
(二)辩护权在审前程序运行中受侵犯的原因分析
1.立法原因
2.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传统
3.司法体制的问题
4.救济机制的缺失
三、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受侵犯的救济方式以及比较法考察
(一)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受侵犯的救济方式
1.申诉控告的方式
2.投诉的方式
3.维权的方式
(二)有关国家对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的救济方式
1.设定制裁措施
2.大陆法系国家特色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
3.宪法性救济
四、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救济体系的完善
(一)转变观念,严格遵循、落实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1.转变“重实体”的观念,重视程序正义
2.严格遵循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
3.严格落实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刑事审前程序行为的可诉性,构建诉讼化的审前程序
(三)完善现有救济措施,建立新的救济机制
1.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侵犯辩护权获得的证据纳入其适用范围
2.建立我国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
(四)建立宪法性救济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麦考密克法律论证理论视角下的辩护权[J]. 陈肇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7(05)
[2]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问题研究[J]. 宫鸣,刘太宗.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7(03)
[3]论侦查中心主义[J]. 陈瑞华. 政法论坛. 2017(02)
[4]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研究[J]. 顾永忠. 中国法学. 2016(02)
[5]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与救济——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为视角[J]. 林琳. 法学杂志. 2015(11)
[6]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J]. 易延友. 政法论坛. 2015(04)
[7]论检察机关的司法救济模式[J]. 张春明,杨飞. 天津法学. 2015(02)
[8]程序性救济的制度模式及改造[J]. 詹建红. 中国法学. 2015(02)
[9]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J]. 王敏远.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1)
[10]检察机关保障律师刑事辩护权利机制研究[J]. 甄贞,闫俊瑛,侯晓焱,邓洪涛,黄福涛,张倩. 人民检察. 2015(04)
本文编号:3409937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刑事审前程序中侵犯辩护权案例介绍及引发的思考
(一)侵犯辩护权案例介绍
(二)关于侵犯辩护权案例引发的思考
二、辩护权在刑事审前程序救济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辩护权在刑事审前程序中被侵犯的表现形式
1.会见难
2.阅卷难
3.调查取证难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
(二)辩护权在审前程序运行中受侵犯的原因分析
1.立法原因
2.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传统
3.司法体制的问题
4.救济机制的缺失
三、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受侵犯的救济方式以及比较法考察
(一)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受侵犯的救济方式
1.申诉控告的方式
2.投诉的方式
3.维权的方式
(二)有关国家对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的救济方式
1.设定制裁措施
2.大陆法系国家特色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
3.宪法性救济
四、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权救济体系的完善
(一)转变观念,严格遵循、落实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1.转变“重实体”的观念,重视程序正义
2.严格遵循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
3.严格落实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刑事审前程序行为的可诉性,构建诉讼化的审前程序
(三)完善现有救济措施,建立新的救济机制
1.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侵犯辩护权获得的证据纳入其适用范围
2.建立我国的诉讼行为无效制度
(四)建立宪法性救济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麦考密克法律论证理论视角下的辩护权[J]. 陈肇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7(05)
[2]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问题研究[J]. 宫鸣,刘太宗.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7(03)
[3]论侦查中心主义[J]. 陈瑞华. 政法论坛. 2017(02)
[4]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研究[J]. 顾永忠. 中国法学. 2016(02)
[5]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与救济——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为视角[J]. 林琳. 法学杂志. 2015(11)
[6]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J]. 易延友. 政法论坛. 2015(04)
[7]论检察机关的司法救济模式[J]. 张春明,杨飞. 天津法学. 2015(02)
[8]程序性救济的制度模式及改造[J]. 詹建红. 中国法学. 2015(02)
[9]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J]. 王敏远.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1)
[10]检察机关保障律师刑事辩护权利机制研究[J]. 甄贞,闫俊瑛,侯晓焱,邓洪涛,黄福涛,张倩. 人民检察. 2015(04)
本文编号:340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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