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6 00:48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对刑事强制措施做了很大的改动,最为显著的是增设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它改变了监视居住在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地位,从之前类似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摇身一变成为了能够替代羁押以减少羁押率的强制措施。这一改动不仅成为学术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而且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议论。一些法学专家对此条款提出公开批评,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容易导致变相羁押、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还认为这是“双规”的曲线入法,是法律的倒退。然而,实务界的人士对此条款普遍表示欢迎,称此条款有助于三类特殊犯罪的侦破,尤其是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法律条文已经有较为细致的规定,譬如适用范围、执行场所以及刑期折抵等,但从这几年的司法实务中也可以看到,它依然存在着很多的瑕疵和漏洞,这给执行机关带来了很多难处和操作症结,也出现了一些法学专家担心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在我国已经构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系的立法基础上,指出它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完善的建议,希望这项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以...
【文章来源】: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
【文章页数】:38 页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概述
1.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背景
1.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概念
1.3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1.3.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特殊方式
1.3.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非羁押性措施
1.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征
1.4.1 适用范围确定
1.4.2 适用特别的强制性
1.4.3 适用结果的独特性
1.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价值
1.5.1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必要性
1.5.2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理性
第2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现状
2.1 明确了适用条件
2.2 规定了执行场所
2.3 规定了刑期折抵
2.4 增加了通知家属的义务
2.5 明确了法律监督机关
第3章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的问题
3.1 对“无固定住处”界定不明,易扩大使用
3.2 适用条件僵化
3.3 执行场所宽泛
3.4 存在刑讯逼供的风险
3.4.1 讯问间隔和讯问过程不明
3.4.2 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异化
3.5 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3.5.1 通知家属的内容不明确
3.5.2 律师会见难
3.5.3 生活休息权难落实
3.6 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
第4章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建议
4.1 重新定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4.1.1 确立侦查属性
4.1.2 确立羁押属性
4.1.3 确立存在的独立性
4.2 明确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
4.2.1 对“无固定住处”和“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的理解
4.2.2 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区别认定
4.2.3 提高“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证据标准
4.3 明确执行场所
4.3.1 能保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生活、休息权
4.3.2 休息场所与讯问场所分离
4.3.3 方便执行和节约司法资源
4.4 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
4.4.1 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4.4.2 制定配套措施,防止刑讯逼供
4.4.3 细化监所检察部门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4.5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5.1 明确通知的内容
4.5.2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4.5.3 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的生活休息权
4.6 强化救济机制
4.6.1 一般救济方式
4.6.2 错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国家赔偿
4.7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两个制度性建议
4.7.1 刑期折抵分情况而定
4.7.2 部分被监视居住人可与家人同住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的办案实践为视角 [J]. 毕琳,崔鹏,杨植橙. 人民检察. 2016(01)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管理探讨 [J]. 俞波涛. 人民检察. 2015(18)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的“居所”问题研究 [J]. 万鹏吉.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5)
[4]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J].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人民检察. 2014(18)
[5]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三个问题 [J]. 陈兰,孙寅平. 中国检察官. 2014(09)
[6]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 [J]. 刘忠. 中外法学. 2014(01)
[7]2013年桂林市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调查报告 [J]. 邹定华,蔡春生.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4(01)
[8]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的法治困境 [J]. 汪海燕,付奇艺. 中国司法. 2014(01)
[9]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完善 [J]. 章其彦. 人民检察. 2013(20)
[10]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侦查监督实务问题分析 [J]. 元明,张庆彬,朱荣力. 人民检察. 2013(17)
硕士论文
[1]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研究[D]. 朱建干.江西财经大学 2016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研究[D]. 刘爱芳.西南政法大学 2014
[3]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研究[D]. 钟喜阵.厦门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478833
【文章来源】: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
【文章页数】:38 页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概述
1.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背景
1.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概念
1.3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1.3.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特殊方式
1.3.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非羁押性措施
1.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征
1.4.1 适用范围确定
1.4.2 适用特别的强制性
1.4.3 适用结果的独特性
1.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价值
1.5.1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必要性
1.5.2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理性
第2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现状
2.1 明确了适用条件
2.2 规定了执行场所
2.3 规定了刑期折抵
2.4 增加了通知家属的义务
2.5 明确了法律监督机关
第3章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的问题
3.1 对“无固定住处”界定不明,易扩大使用
3.2 适用条件僵化
3.3 执行场所宽泛
3.4 存在刑讯逼供的风险
3.4.1 讯问间隔和讯问过程不明
3.4.2 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异化
3.5 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3.5.1 通知家属的内容不明确
3.5.2 律师会见难
3.5.3 生活休息权难落实
3.6 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
第4章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建议
4.1 重新定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4.1.1 确立侦查属性
4.1.2 确立羁押属性
4.1.3 确立存在的独立性
4.2 明确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
4.2.1 对“无固定住处”和“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的理解
4.2.2 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区别认定
4.2.3 提高“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证据标准
4.3 明确执行场所
4.3.1 能保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生活、休息权
4.3.2 休息场所与讯问场所分离
4.3.3 方便执行和节约司法资源
4.4 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
4.4.1 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4.4.2 制定配套措施,防止刑讯逼供
4.4.3 细化监所检察部门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4.5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5.1 明确通知的内容
4.5.2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4.5.3 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的生活休息权
4.6 强化救济机制
4.6.1 一般救济方式
4.6.2 错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国家赔偿
4.7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两个制度性建议
4.7.1 刑期折抵分情况而定
4.7.2 部分被监视居住人可与家人同住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的办案实践为视角 [J]. 毕琳,崔鹏,杨植橙. 人民检察. 2016(01)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管理探讨 [J]. 俞波涛. 人民检察. 2015(18)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的“居所”问题研究 [J]. 万鹏吉.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5)
[4]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J].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人民检察. 2014(18)
[5]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三个问题 [J]. 陈兰,孙寅平. 中国检察官. 2014(09)
[6]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 [J]. 刘忠. 中外法学. 2014(01)
[7]2013年桂林市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调查报告 [J]. 邹定华,蔡春生.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4(01)
[8]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的法治困境 [J]. 汪海燕,付奇艺. 中国司法. 2014(01)
[9]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完善 [J]. 章其彦. 人民检察. 2013(20)
[10]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侦查监督实务问题分析 [J]. 元明,张庆彬,朱荣力. 人民检察. 2013(17)
硕士论文
[1]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研究[D]. 朱建干.江西财经大学 2016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研究[D]. 刘爱芳.西南政法大学 2014
[3]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研究[D]. 钟喜阵.厦门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47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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