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8 05:36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对与证据种类进行分类的一种传统方法,但是对于其概念定义、在诉讼实践中的运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的纪格非教授甚至提出了直接证据并不存在的观点,对于这一传统的证据种类划分方式提出了质疑。本文认为,直接证据确实存在,而且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应当以该证据能否直接证明待证事实为划分依据。而间接证据的认定规则与法官自由心证与经验法则之间联系紧密。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直接证据确实存在
二、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三、间接证据与自由心证与经验法则
本文编号:3483113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直接证据确实存在
二、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三、间接证据与自由心证与经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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