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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视角下的行政协议界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9 08:58
  行政协议是政府转变治理模式的一个有力工具,是实现行政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政府力量连接社会力量的桥梁和纽带。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合意性,但行政协议在我国的法律体制中一直徘徊于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中。直到2015年发布的《行政诉讼法》才让行政协议真正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义和定位。这对于行政协议制度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里程碑。然而法律明确规定的行政协议只有两种,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行政协议数量相去甚远。随着行政协议运用的推广和立法研究的深入,准确界定行政协议的必要性越来越高。本文立足行政协议的司法实践,结合行政协议的特征与学界行政协议的研究成果,力求在行政协议界定的研究上作总结与加深。关于行政协议的范围界定,我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行政协议的不同诉讼模式对行政协议的范围界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现行司法实践中的行政协议,除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以外,还包括了招商引资协议、和解协议以及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协议。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建设工程协议等协议的性质则存在一定的争议。从现行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来看,界定行政协议的标准主要是根据行政协议的目的、主体、行政优益权以及... 

【文章来源】: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行政协议范围之历史发展
    (一)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行政协议
    (二)有限的行政诉讼模式下的行政协议
    (三)区分不同诉讼模式下的行政协议
二、现行司法实践中的行政协议之梳理
    (一)肯定范围
        1.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协议
        2.特许经营协议
        3.招商引资协议
        4.和解协议
        5.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协议
    (二)排除范围
    (三)存在争议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2.建设工程协议
    (四)司法实践中的行政协议界定之总结
三、行政协议界定的理论标准
    (一)主体标准
    (二)目的标准
        1.公共利益的含义
        2.目的标准的缺陷
    (三)行政优益权标准
        1.行政优益权在行政协议中的重要性与特征
        2.国外行政优益权的规定
        3.行政优益权在我国的现状与不足
        4.我国行政优益权的界定与完善
        5.行政优益权标准的不足
    (四)法律关系标准
    (五)本文观点
        1.基本标准
        2.辅助性标准
四、《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十一)项之解读
    (一)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协议
    (二)行政和解协议
    (三)招商引资协议
    (四)建设工程协议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五、几类特殊协议性质厘定
    (一)政府采购协议
    (二)政府签订的战略性合作协议
    (三)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四)行政机关间的协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协议研究之现状与转向[J]. 韩宁.  法治研究. 2019(06)
[2]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的正当性:回归规范立场[J]. 蒋红珍.  中国法学. 2019(03)
[3]行政协议诉讼的制度构建[J]. 刘飞.  法学研究. 2019(03)
[4]行政协议的识别与边界[J]. 陈天昊.  中国法学. 2019(01)
[5]也谈行政协议族的边界及其判断标准[J]. 王学辉,邓稀文.  学习论坛. 2019(01)
[6]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思路[J]. 张青波.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7]论行政协议第三人原告资格[J]. 白云锋.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8]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J]. 王贵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9]论行政协议的双阶审查[J]. 苏海雨.  理论月刊. 2018(08)
[10]行政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规则[J]. 张存,郑宇.  人民司法(应用). 2018(19)



本文编号:348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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